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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為親友購屋貸款擔任人保,今年親友被信用卡及現金卡債逼得團團轉
目前尚未信用破產,也已經在危險邊緣了,一旦他的信用破產,信用卡銀行追債,拍賣他的房子仍不夠還債的話,我為他的房貸作人保,我會受到波及嗎?

煩請熟知這方面的法律的網友不吝賜教,感恩ㄋㄟ

2005-11-14 05:16:4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江江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請問相關的條文要怎麼查?
如果我真的會受到波及,我名下只有十多年車齡的汽車,及工作的薪水,目前所居的房屋是自購,但是登記老婆的名字,房子會被查封嗎?所騎的機車也是老婆的名字,也會被查封嗎?

2005-11-15 05:46:34 · update #1

2 個解答

要看你當初怎麼作保的
如果是最差的情況,銀行甚至是可以跳過你的親友,直接向收你收錢
相關的條文還需要查查,不過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銀行永遠是贏家,還有永遠不要無條件的幫人作保,至少收點抵押品

2005-11-14 05:26: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殺手的天空很blue 3 · 0 0

會喔!當他沒付錢或落跑銀行找不到人時又跟他要不到錢時那麼銀行他就會來找你要錢,而假如你又沒錢付的時候那麼銀行就會扣押你的東西去抵債比如房子車子等等.
所以擔任人不能隨便就當除非你真的信的過對方否則搞到後來搞不好自己會因為他而傾家當產就為了幫他付他沒付的錢.

2005-11-14 05:26: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檸檬冰沙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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