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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如果公司有設obu 那公司賣給obu的貨物 收到貨款要繳稅嗎?出貨給obu要
備什麼文件啊?? 分錄要怎麼做呢?/ 謝謝...

2005-11-05 21:50: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是自己的台灣公司賣給OBU..然後OBU再賣給大陸!
我不懂你說的OBU賣給OBU....
台灣公司出貨給OBU也不用繳稅嗎?

2005-11-07 19:14:08 · update #1

3 個解答

obu賣obu,是外國公司與外國公司的買賣,與台灣無關,不用繳納台灣的稅(obu設立的地方不同,基本上如模里西斯就不用繳模里西斯的稅,其他地區,視各國規定)…
文件:一般不就是invoice, packing list, B/L, 其他有視需要,如c/o,保單…等
分錄:
買家:
借:應收帳款或銀行存款
貸:銷貨收入

賣家:
借:進貨
貸:應付帳款或銀行存款

obu與oub是很單純的,不要想太多了

2005-11-07 18:17: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llcpa 2 · 0 0

對小傑的回答有點意見:

出口給obu是免稅,那麼哪來營業收益產生的營業稅?營所稅是有啦!

還有,我想除了問台灣記帳部份,應該是要問obu的記帳吧,誰要問大陸啊,關我們台灣什麼事呢

2006-05-15 15:58: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依照您的敘述,應該是下列狀況:
台灣公司←OBU←大陸
整個模式應該是:大陸跟台灣買東西,但是透過你們公司的OBU公司去做換單動作。換言之,原來是台灣跟大陸間的直接交易,但是為了某些目的(例如節稅),所以透過OBU去做訂價的移轉處理。所以台灣出貨給OBU,只是單據上的過程,並非真正的交易結果,依您敘述,您的交易真正對象是大陸買方,所以作法上是:提單相關資料,依照一般狀況處理(台灣、大陸處理);至於報關文件方面,則是台灣、OBU公司方處理。台灣出口免關稅,所以沒有稅的問題、但是銷貨會產生國內營業收益,需要課徵相關營業稅、營所稅。會計分錄,則應該分成買方與賣方。台灣為賣方,所以借:現金(應收款);貸:銷貨收入。大陸為買方,所以借:存貨、貸:現金(應付款)。

2005-11-09 17:40: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ckie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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