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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知識一看,好多求救的都是卡債問題,究竟這樣的問題是怎麼來的?

自己能動用多少錢,在刷卡或預借現金的當下不能有感覺嗎?為什麼會變成小雪球以後,才去滾成大雪球呢?可以有人提供經驗、或是網路上的報導讓我了解一下嗎?

2005-11-03 07:49:1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4 個解答

其實我們不做任何批判式的攻擊言論~~但是平心而言~~今天會造成這樣的問題,政策是一個隱藏的主幹關鍵點。我們推演回去~~用推回去的~~不是批評性的喔!!~~~→(等於[因為])卡債 → 沒錢還 → 欠錢 → 沒工作 → 被解雇 → 臺灣經濟不景氣 → 政策有問題 卡債 → 沒錢還 → 欠錢 → 愛花錢 → 銀行廣告打翻天,打到爆,打很兇,打很大,好像借錢多高貴,多高調,不用什麼費什麼費 → 政策規範有漏洞可鑽 → 政策有問題

2005-11-03 08:05: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電腦三腳貓 5 · 0 0

我覺得原因很多
也不能全怪他們

想想我父親那個年代(30年前)
哪有什麼KTV,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行動電話...等等

生在這個時代的人要面對四面八方
而來的誘惑,加上人與人間難免會互相比較(比財富,比車子,比馬子,比面子........)

過去的環境跟現在比起來實在健康太多了

2005-11-11 16:0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應該視年齡層而定~~因為 愛慕虛榮. 家庭經濟.創業圓夢......都是原因...

2005-11-04 01:47: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消費者在使用信用卡或現金卡消費時未能注意或輕忽自己的還款能力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最重要的是[不懂得如何正確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

銀行發行信用卡及現金卡當然就是要賺循環利息,而消費者就是不清楚循環利息的嚴重性才造成卡債一大堆.

以目前國內各家銀行信用卡普遍年利率為20%,現金卡18.25%來說,如果消費者使用信用卡消費了10萬元,所要歸還情形如下表:
100000元*20%=20000元.....................一年要還的利息
20000元/12月=1667元.........................每月要還的利息
100000元*2%=2000元.........................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2000-1667=333元.................................每月實際還的本金
100000元/333元=301月.................每月只還到本金333元,需還301個月,相當於25年

由以上可知,若每月只還最低應繳金額,則本金只還到一點點,讓你變成還了跟沒還幾乎是一樣的,如果再不按時繳的話,就會造成這個月的利息變成下個月的本金在滋生出更多利息,所以在不正確的觀念使用信用卡之下,是要付出慘重代價的.

但是正確的使用信用卡的話,就不會如此.以上例來說,該位消費者如果在每月繳款日期來臨前一次繳清的話,當月的消費金額是不用付利息的,注意是一次繳清喔!

但是現金卡就不是了,現金卡是以日計費,以現在現金卡18.25%年利率來說,動用現金卡每10000元每天的利息是5元,當然每月最低應繳也是2%,年利率只比信用卡便宜一點點,重點是你使用幾天就算幾天利息,而且每動用一次,不論金額大小都要跟你收100元手續費,這兩點跟信用卡不一樣喔!但是若每月未按時繳的話所形成的循環利息計算方式是跟信用卡一樣的.

希望以上的說明能對你有幫助.

2005-11-03 08:09: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德哥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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