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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為什麼要用生命來保證T台是港資,而非中資呢?

是中資有很嚴重嗎?

中資會牽扯出什麼樣嚴重的罪名呢?

2005-10-29 15:26:22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政治

T台李姓台柱主持人說的啊。

2005-10-29 15:30:07 · update #1

9 個解答

誰說要用生命保證了?是誰說的?快告訴我!誰這麼鐵齒?港資是不是中資,好像和這個事件沒有關係,因為他罰的是外國資本超過50%吧。

2005-10-30 08:44:58 補充:
好像也已是見怪不怪了,宋楚瑜興票案被爆,一些人也是說:「我們支持你」、「貪污有什麼關係?會做事就好。」現在tvbs被爆是港資或中資,又有一位國民黨主席說:「什麼資不重要,報導事實比較重要。」
習慣就好。

2005-10-31 09:30:15 補充:
誰跟你說,我認為宋楚瑜有貪污了?這不是我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反正有一群人(藍綠都有)一聽到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出了問題,就會拿出一些奇怪的講法為他辯駁。這也就是台灣法治不彰的原因。
例如tvbs的問題,即便ncc成立,廣電法並無廢除,所以如果ncc公平的話,tvbs仍要受罰。而tvbs不解釋他們是否外資成立,而一直在說「求仁得仁」、「粗暴的打壓」,完全是糢糊焦點。

2005-10-29 15:29: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管是中資或港資't台所賺的錢最後都會到中國'台灣就是資金大多數流到中國'才導致中國軍事越來越強

2005-10-31 19:14: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問ㄉ好!我也很想知道總統ㄉ親家趙玉柱先生為什麼也要用生命來保證絕對沒有去過泰國,否則願意切腹自殺?另外我更想知道為什麼趙玉柱先生要選擇日本式ㄉ自殺呢?難道是跟阿輝伯一樣自認自己是日本人嗎?還是根本不願意當個台灣人?當個台灣人有這麼痛苦嗎?台灣明明有象徵台灣式ㄉ燒煤炭自殺法,為什麼不採用呢?

2005-10-29 16:32: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最討厭看政論或call in節目了
但是新聞局在這節骨眼找麻煩 真是讓人路見不平 想要拔刀相助(雖然我沒什力量)
但以 新聞局近期的所做所為 我只有一句話 那就是"姚文智快下台吧 不要丟人現眼了"

2005-10-29 16:31: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

當然要用生命保證阿.你看滔哥一年在tvbs拿多少錢.而且兩夫婦.一台批政府.一台批個人.牠們那裡看得到台灣人的痛苦.只為自己的利益.

2005-10-29 15:59: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高捷案
中資案
根本是兩碼子事

挖弊案本來就是媒體的業務範圍
有確實證據儘管挖
別無中生有羅織天方夜譚就得了

中資港資外資
查查資金來源就一清二楚了

倒是有無法查清楚的
那顆心

天地良心

2005-10-29 15:54:2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游景昕-able 7 · 0 0

TVBS我支持你!!!加油!

2005-10-29 15:43:21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小玉 3 · 0 0

其實 共資 沒有那麼嚴重,
李主持人有點反應過度了。
 
但在台灣地區的人民中,
有一群人對中共很反感,
TVBS 為了尊重那群人,
也不想被那群人加以汙衊,
所以才會做出這種宣示吧!
 
依據相關的法律,
港資 不等於 共資,
 
在我國的法律上,
對 中共 相關的事物(含和中共資金的交流)都有特別的規範,
但對 香港、澳門 則是視為其他的一般國家處理,
並沒有把他們視為中共的一部分,
所以就法律層面來講,
港資 並非 共資,
兩者是不一樣的。
 
就算共資來台灣發展衛星媒體產業,
可以幫台灣揭發弊案,
那也是台灣人的福氣啊!
您說是不是呢?
感謝 TVBS 不停的揭弊,
才不會讓台灣人成為一頭無知的豬!
感謝唷!
 

2005-10-30 12:31:59 補充:
回覆: 不抄網頁,簡單說
宋楚瑜曾被「檢」、「警」、「調」、「稅」、......等七種具有調查權的機關
聯合調查過,
最後發現
怹是全中國最廉潔的公務員之一,
也由司法還 怹一個清白。
 
九十年二月八日,
北檢偵結興票案,
全案不起訴處分確定。
 
90年2月10日,
監察院公布興票案調查報告:
宋 楚 瑜 未 曾 A 過 一 毛 錢 ;
是最清廉的公務員之一。
 
92年興票案出現新事證。
 
94年一月十七日,
北檢認為所謂「新事實、新證據」不足做為證據,
將此部分予以簽結。

2005-10-31 13:55:42 補充:
台灣法治不彰的原因:
現代刑事司法基於保障人權的宗旨,對刑事案件證明力的門檻標準規定得非常嚴格,法院不能光憑推理、假設、猜想和揣測等「想當然爾」的邏輯,就對被告論罪科刑,必須排除所有的「合理懷疑」之後,才能將被告定罪。否則依照「罪疑唯輕」的原則,只要仍有一絲絲的「合理懷疑」存在,法院就要對被告為有利之認定。
然而上述台灣司法實務普遍接受的心證審查標準,卻在三一九槍擊案的不起訴處分書中全部破壞殆盡。主要的原因當然就是檢察系統意圖替統治權的正當性背書,不惜將自由心證的門檻降到寬鬆浮濫的程度,無視於許多「合理懷疑」的存在,洋洋灑灑的寫了三百多頁,三十萬字的不起訴處分...

2005-10-31 13:56:09 補充:
經過重重推理、假設、猜想和揣測,一口咬定陳義雄就是三一九槍擊案的嫌犯。更令人遺憾的則是法界的反應,尤其是從蘇建和案以來嚴厲批評法院審理草率,且蔑視人權的法學教授、辯護律師、司改團體、社運人士等,不知道是基於政治立場還是現實利害,對檢方偏離常軌的心證標準竟然毫無異議,放水過關?如果和陳義雄相比的話,其實蘇建和應該感到高興才對。
嫌犯,死了;凶槍,沒了;遺書,毀了;案子,破了!既然憑著錄影帶上「黃衣禿頭男」側影和斷簡殘篇就拼湊認定陳義雄涉案,那麼百姓看著「賢男二人組」照片和言之鑿鑿的市井流言,影射總統和第一夫人涉案,有什麼奇怪?

2005-10-31 13:57:28 補充:
媒體任意爆料卻不舉證,這是民主的沈淪與悲哀,輿論可以批評,但民進黨沒有資格抱怨。當三一九槍擊案後,地下電台散佈謠言指控「連宋勾結中國暗殺阿扁」,民進黨立刻見獵心喜,順勢操作而攫取政治利益,同時暗爽「天佑台灣」,不是嗎?何況民進黨在執政後繼續縱容地下電台,現在反而被TVBS「全民開講」挖掘出來的民怨所噬,根本就是咎由自取,難以贏得同情。
同樣自作孽的還有阿扁自己,他指控宋楚瑜和陳雲林在美國見面,面對在野黨要求提出證據時,還特別強調確實是「有所本」,然後游錫堃再出來擦屁股解釋:「有所本是有依據,但不是證據」等等。這種官方的屁話和叩應節目的掰功有什麼差別?

2005-10-29 15:37:4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可是香港不就已經是中國了的嗎?
那中國就等於香港啦?

2005-10-29 15:33:15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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