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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3號國道苗粟附近...有台統聯的在我右前方,我跟他距離沒有一個車身,它居然就這樣超了過來萬一它前面車的一煞車,我跟我後面的,不就要強迫撞上它我嚇了一跳,就踩了煞車跟它保持距離我心想,這種人,一定不會只有一次我立刻拿起我的相機拍下來[所以它是第二次被我親眼看到]我昨天有寫E-MAIL去統聯.不過.現在還沒有得到解答你們幫我看一下..這樣算不算違規車速起碼有90以上,因為我用拍攝的,可以看的出來...

2005-10-20 07:20: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4 個解答

因為你是直行車,而他是轉入車,就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故他絶對是錯的..萬一發生事情,他要負責賠你錢.

2005-10-20 08:06: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古意新解 7 · 0 0

抱歉,我正在解決為什麼.圖片上不去.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02005549

2005-10-20 07:47: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photo.pchome.com.tw/s05/u/n/unchain0517/book15/p11297389236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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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0 07:25: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看不到照片

2005-10-20 07:23: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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