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士可以幫我以"最"簡單"最"容易懂ㄉ方式說明下面ㄉ名詞解釋嗎~
1.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2.未攤銷費用
3.進項稅額
4.未分攤進項稅額
5.累積留抵稅額
6.應收退稅額
7.銷項稅額
8.資本公積
9.法定公積
10.出售資產利益
2005-09-25 09:28:1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其他:商業與股市
第二位回答者的回答,錯的滿多的...
2005-09-26 19:19:12 補充:
1.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在你收取別人開立給你的支票,尚未至銀行兌現之前,你根據以往的經驗,產業的環境等等因素,估計一個可能無法收到現金的金額,即成為備抵呆帳。即你預估目前在你手頭上尚未兌現的支票,估計一個將來可能無法收到現金的金額,就是備抵呆帳了。
2.未攤銷費用
這個科目包括很多種性質的費用,例如預付保險費,預付租金等等,簡而言之,即你先支付費用,之後再享受服務,就是未攤銷費用;在服務或產品提供給你之後,此筆未攤銷費用,就變成費用,要從資產科目列入費用科目了。
舉個例子:你在月初先支付了三個月的房租租金,在月初時這筆租金就是未攤銷費用,在你租此房子過了一個月之後,必須把這一個月的租金金額,從未攤銷費用中攤銷到”租金費用”科目。
3.進項稅額
即你購買物品而必須支付給賣家的營業稅,目前稅法的規定稅率在10%以下,最常見的稅率為5%。
4.未分攤進項稅額
即兼營營業人若同時兼營免稅或應稅買賣,則進項稅額必須依稅法規定分為屬於免稅貨物或應稅貨物的稅額,屬於免稅貨物部分的進項稅額不能申請留抵或退還,僅有屬於應稅貨物的才可以。在進項稅額未區分之前,就叫未分攤進項稅額。
5.累積留抵稅額
即營業人溢付之進項稅額,並未於當期退還,而必須於以後各期留抵應納稅額,若本期有留抵稅額,下期又有新增的留抵稅額,兩期加起來即為累積留抵稅額。
6.應收退稅額
即你可能有多付的稅額,政府尚未退還給你,即為應收退稅額。
例如:營利事業今年不必支付營所稅,但之前已有扣繳或暫繳予政府之稅額,政府必須把你這些扣繳或暫繳的稅額退還給你,你在尚未收到此筆退稅之前,就列入”應收退稅額”的會計科目。
7.銷項稅額
即營業人賣出物品,所必須向買家收取的營業稅,銷項稅額即為進項稅額之相反,其稅率和進項稅額的規定一樣。
8.資本公積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即公司盈餘以外之財源中,直接自資本或因其他原因所獲致非由營業結果所產生之權益,法律強制其應積存之公積。
包括:股票發行溢價,受領贈與之所得,庫藏股買賣,資產重估增值等
9.法定公積
全名為法定盈餘公積,即公司自營業活動所獲致之利益,於完納稅捐,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因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公司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故法定盈餘公積之提列,應以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虧損後之餘額為準。
10.出售資產利益
即你賣出資產的金額減去資產帳面值的淨額,為大於零,即為利益;若小於零,即為損失。
普遍公式為:出售金額-資產帳面值(即資產成本-累積折舊)
2005-09-26 15:19: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我是第二位回答者的會計學教授,我一定把他當掉,死當!
2005-09-26 15:10: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全部白話
1.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就是要收的帳目中,可是收不到的
2.未攤銷費用
這個好像有幾種類可以歸類這之中耶!
3.進項稅額
就是你今年進貨的費用,再乘上稅率之後可以抵減的稅
4.未分攤進項稅額
就是你"歷年"累計下來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之後剩下的!有這個的話在帳上就是
虧損囉~~
5.累積留抵稅額
就是你多付的稅啦!~~隔年可以抵減稅
6.應收退稅額
老師沒交,因為是平時的會計用不到的東西!
7.銷項稅額
就是你今年銷貨的收入,再乘上稅率之後需要付的稅
8.資本公積
庫藏股、股票溢價之類的
9.法定公積
沒學公司法~~
10.出售資產利益
就是 資產售價 - 原始成本 - 累計折舊 = 出售利益(但有分全部法、部份法)要看
有沒有收現來決定
2005-09-26 10:46: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公司賣出商品,除收到現金外 ,可能收到未來對買方之應收帳款或應收票
據的權利,但在認列收入的同時,未來也可能因買方財務狀況不好而產生呆帳,
因此基於「收入與費用配何原則」認列收入之同期也須依產生呆帳的機率
認列費用,為未來產生呆帳做準備.
呆帳費用
備抵呆帳-應收票據
2.未攤銷費用
若是指「未攤銷債券折價」
債券發行時,收到的現金低於票面金額,差額即是「未攤銷債券折
價」,未來逐期支付利息時,需以利息法或直線法計算應攤銷之
「未攤銷債券折價」併入利息費用.
3.進項稅額
係營業人購買貨務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之營業稅額.
應納(溢付)營業稅額=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可扣抵進項稅額-上期累積留
抵稅額。
4.未分攤進項稅額
很報歉,不會耶
5.累積留抵稅額
營業人溢付之營業稅額,但稽徵機關無法當期退回,做為累積留抵稅額 。
6.應收退稅額
營業人溢付之營業稅額,有下列情形,稽徵機關查明後可當期退回,
(1)因銷售適用零稅率之貨務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2)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
(3)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
7.銷項稅額
係指營業人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之營業稅額。
稅率為5%或0%。
8.資本公積
股東權益包含(1)股本 (2)保留盈餘 (3)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包括股本溢價、受領贈與 、資產重估增值、庫藏股票交易
9.法定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公司盈餘彌補上期虧損及提列 10%法定盈餘公積後分配股息
及紅利。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實收資本50%時,得以其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
紅利.
10.出售資產利益
固定資產出售時,須先提足由該期期初至出售當時之折舊,然後再計算當時該期期初至出售當時之折舊, 然後再計算當時該資產之帳面價值,以之與淨售價相比,以得出售資產損益。屬於營業外損益科目.
以上,已盡力寫, 並請各方先進不吝指正。
2005-09-25 16:35: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皮皮蛙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