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我們公司租了一個停車位,因為這個車位是私人的他不想申報租賃所得所以由大樓管委會開立收據給我們公司,這樣的話我們公司是否須開立租賃支出扣繳憑單給大樓管委會...*~*...還是帳上公司可以不認列租金支出,以費用認列
2005-09-21 13:15:4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那是說只要不列租金支出,就可以不開立扣繳憑單囉~^o^
2005-09-22 16:45:05 · update #1
其實就魚兒水中游的意見,應該還是得開立租金支出的扣繳憑單給大樓管委會囉....
2005-09-24 20:21:14 · update #2
#正確的作法是:出租人(個人)就是車位所有權人應該是公司開立扣繳憑單給出租人(個人)#已發生的實際狀況:由大樓管委會開立收據給公司(出租人為大樓管委會)公司就不用開立扣繳憑單給大樓管委會了最好是依正確的方法作以免到時候被查到是會被罰的
2005-09-23 22:32:27 補充:
車位實際所有權人是"個人"
"個人"應該有"租金所得"
現若以"大樓管委會"出具的收據
當租金支出的憑證
會牽涉到"幫助個人逃漏稅"的問題
還是有機率被查到 就會被罰
2005-09-21 19:25: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萍 6 · 0⤊ 0⤋
嗯!嗯!同上,做其他費用即可。原則上金額不大的話,國稅局是不太會查的。
2005-09-21 21:22: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只要有實體收據或發票入帳,即可認列費用了,您公司也就不須再開立任何證明文件給出租人了。。。
2005-09-21 20:52: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大樓管委會已開收據,那就不用再開扣繳憑單了
在內帳你可以直接做租金支出附註說明即可,在外帳就做其他支出-管理費,反正結果都一樣只是在科目的差別而已,然內帳是給老闆及股東們看的,所以要依事實入帳,外帳是給國稅局看的,要依憑證內容切傳票比較不會有麻煩,如此如此這般這般
2005-09-21 20:24: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andy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