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 一直用手段逼我們走
終於 我忍不住了 跟老闆提出要辭職的想法
可是 他們隔天就馬上把公司宣布 要把公司遷移到別處
這裡要收起來 我同事們理所當然的可以領到資遣費
而我呢? 我可以領嗎? 我並沒遞辭呈
只是口頭上的請辭
這樣 到底是不是可以領的到資遣費呢?
這樣 我在勞基法站的住腳嗎?
我真得很生氣 只差一天而且
所以 錢就飛了>"<
而且 我又沒工作
可憐啦~
2005-09-08 06:06:3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凌君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看到鐵雄的回答讓我好難過哦~
難道 我就真得要這樣被他們欺負嗎?
2005-09-08 09:44:18 · update #1
首先,臉皮要厚一點;當做沒這回事!
不給妳的話,就靠法律解決囉
2005-09-08 06:17: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為何難過呢?
你本來就要提辭呈....
以你個人而言...本來就不應領資遣費...
並沒吃虧...
不該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看開一點...
站在勞基法你真的站不住腳...
而且你真以為那些同事一定領的到資遣費嗎??
好好在找個工作 重新開始吧...加油
2005-09-09 06:1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errychouca 5 · 0⤊ 0⤋
依據勞基法,你是站不住腳的!
以文字呈現的辭呈屬書面契約,口頭說出的叫口頭契約,只要雙方已作出承諾也得到認可的話,對不起了,請你回家吃自己了!也不能要求老闆發放資遣費!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7條規定,雇主主動終止勞動契約時(就是要你走人),是要發給勞工資遣費,幫他工作滿1年,就要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剩餘月數,或未滿一年的,以比例算之(如說3年5個月,就3個月平均工資加上5/12*薪水)。
2005-09-08 09:22: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鐵雄 鐵 2 · 0⤊ 0⤋
沒有留下書面辭呈,就是沒留下紀錄,你當然可以領到資遣費
2005-09-08 06:11:0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flymouse.tw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