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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從汐止回來~~在南下深坑石碇段~~發現一台公路警車停在橋下~~兩員警一人站著~~一人拿一個像單眼相機的東西~~當時速限90~~小弟我大概快95~~不知道他們兩個是不是在拍超速啊~~為什麼我的照相警報器沒提醒我~~還有就是如果被拍到多久會到~~!!!公路警察抓超速會不會攔下來啊~~好希望沒抓到我~~!!!有沒有辦法去哪可以查到有無被拍照啊~~!!!

2005-09-02 13:15:4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Ethan 1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6 個解答

目前警察所用的手持式的測速儀器有很多種如~


PRO-LASER III 雷射槍測速

目前在國道高速公路上遭遇到的雷射測速槍,其中 主要原因雷射槍鎖定時很快,以及散射光束發常窄,採點發射擊並不連續,目前最常見是美國 Laser Technology Inc(LTI)公司 所生產的 ULTRA LYTE(LTI20-20)及KUSTOM公司所生產的KUSTOM LASER III 手持雷射測速槍。。

 STALKER雷射槍測速

雷達槍也是利用微波發射頻率,打到目標再折射返回,換算目標移動物體瞬間位移速度 ,優點在於攜帶方便,由於採脈衝發射,通常駕駛於遠收到訊號會誤以是干擾,而錯失減速機會,導致來不及反應,這也是為什麼台製雷達偵測器,無法進口的雷達偵測器比擬,因為進口偵測器有脈衝警訊接收能力,而台製雷達則無此一功能。

K頻雷達槍測速

雷達槍 目前都以美規為主,其主要頻率以12.150GHz,使用方式除了持續發射(持續),還有脈衝發射(點放),一般常見出現於郊區省道,目前除了桃園一帶,還有雲林一帶及花東省道,可以看到他的踪跡,脈衝發射常使駕駛煞車不及,建議若於遠處有發現警車出現,儘量配合減速慢行,必能永保紅單不再來,在大彎道雖然看不到警車的位置,若於空曠地有發現脈衝訊號,或平常經過不曾有過警訊,當天經過卻忽常得到警訊,則要有警覺心應特別注意,那表示警員正在玩脈衝點放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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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超過他所設定的速度限制就會被照
高速公路違規會依你車籍地的遠近而增加公文送達的時間,一般會在兩個星期以上,而所謂的容許誤差值是因為是怕取締速限和該處速限太相近容易引起爭異所以調高些許的取締標準<只是內政部警政署希望執法者以這為前提辨理~並無法令強制>,所以會有所謂的加十公里不會被罰的言論出現,但是事實上只要超過速限一公里警察就能取締,主要是看取蹄單位要如何作而以。以限速90公里你開時速95被取締的機會應不會太大才對。

再看一下這個東西你可能會更加清礎才對

附件: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九內政部警政署函(九十
)警署交字第一0六0七九號
主旨:建請將現行交通執法儀器誤差值,納入「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中規定乙
案,敬請察照。
說明:
一、目前交通執法所使用存有誤差之儀器,大部及本署
均曾函釋於實務執行取締或處罰時,應給予寬容值
,以勸導代替取締,惟配合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之施行,有關超速、超載(重)及駕駛人呼
氣酒精濃度超過標準等,均採分級處罰,取締或處
罰之寬容值影饗民眾權益甚鉅,為符行政程序法之
規定,建請大部將現行使用各類交通執法儀器之取
締措施,納入法令規範,以期適法。
二、目前因交通執法儀器誤差,給予寬容值之項目如下
:(敬請參閱附表)
(一)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介於每公升0.二五毫克
至0.二七毫克之間者,得以勸導代替取締。
(二)超速:在郊區不超過一0公里,在市區不超過五
公里,得以勸導代替舉發。
(三)超載(重):未達總重量百分之十者,免予舉發

三、尚有部分交通執法儀器雖未納入「度量衡施檢規範
」之檢定項目,如雷射測速器及活動地磅等,惟其
誤差值亦在前述寬容值之範圍內,為期警察機關之
取締與公路主管機關之裁罰作業一致,並顧及民眾
權益,建請大部將前述各項寬容值納入「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規定。
四、檢附目前交通執法儀器法定公差值及取締寬容值一
覽表乙份。

 有點混亂吧不過感謝你看完整份文~希望對你有些許幫助

2005-09-02 22:00: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黃 5 · 0 0

超速警報器是不準的

不是一般超速都是3000啦~
不過高速公路超速起跳都是3000沒錯
現在還有以超速20公里及超速未滿20公里來重罰超過太多的人

另外你千萬不要信說有彈性到15公里內都沒事
一般警察只會調高10公里(機器都有誤差)~可能那天不知道弄錯還是心情好怎樣才會調在高一點

現在到監理站的網站查詢~輸入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和生日就可以查詢積欠多少啦

所以你95公里應該還沒事~
以前我有裝測速~~現在~~開了7年的車從沒裝過~只會跑高過速限十公里內
從沒接過罰單!

2005-09-06 11:51: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久旭 3 · 0 0

那請問大哥~~怎樣是在容許範圍內啊~~還有打給監理站要多久後打才有資料~~再者現在不都是用數位在照像嗎~~~

2005-09-02 15:09: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Ethan 1 · 0 0

真正的解答如下:

他們在抓超速,你沒被抓到,就表示沒事。

你如果真的想等接到這一次的紅單,那就等一輩子~~也接不到。

2005-09-02 13:51: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一天 2 · 0 0

你的超速尚在所謂容許範圍內,通常不會被告發。一般固定測速要等到該相機拍滿了才能取出底片,所以時間有時候會到半年後才收到罰單和照片;若是逕行拍照舉證告發的話,通常半個月就會收到罰單囉~~~~通常測速警報器是裝心安的啦~~~~絕大多數都沒有效果,有些會響起是業者在固定照相機附近丟置發信器才會收到訊號,移動式照相因為地點不一,業者無法預測,所以就只能看運氣囉~~~~超速拍照通常是逕行舉發,不會將車輛攔下來(高速公路車速太快,攔車容易出意外,對員警的安全也有影響)。所以有沒有被拍、被罰,當時你是不會知道的。一般超速是罰3000元,不按時繳納,會倍數加罰。打電話到監理站,可以語音查詢自己車輛的違規紀錄(欠繳的才查得到,已繳交的就不行)。

2005-09-02 17:28:28 補充:
樓上的朋友呀~~~你的回答真差~~~這樣的回答跟沒回答有啥兩樣?太混了吧?

2005-09-03 14:14:27 補充:
固定測速器的使用還是底片顯像喔~~~改成數位的~~~還沒預算~~~而且更換各地的測速器太貴啦~~~所謂容許範圍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是執勤警察自由決定是否要舉發的一個限定罷了~~一般高速公路來說~~~你的超速只是輕微~~~應該不會被舉發才是~~~樓上說15公里容許似乎不正確~~~我前次超速是限90開102,3000元泡湯~~~15公里?別輕信喔~~~

2005-09-02 13:27:0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收到寄到家裡的紅單時你就知道了............

2005-09-02 13:18:1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風飄客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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