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患有德國麻疹的人可以終身免疫,請詳細介紹有關這種病症的資料。
2005-08-20 10:12:0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lian 7 in 健康 ➔ 疾病與處置 ➔ 其他:疾病
病原體風麻又名「德國麻疹」,由風疹病毒所引起。 病徵病童會全身出疹及淋巴結脹大,成年人則會先出現頭痛、不適、輕微咳嗽、結膜炎和輕微發燒達1至5日,然後像兒童一樣皮膚出疹。出疹的情況會維持5日,但有些病者可能沒有這個病徵。德國麻疹會令成長中的胎兒出現異常情況。孕婦如果在懷孕首3個月感染德國麻疹,所誕下的嬰兒可能會患上先天性德國麻疹綜合徵,導致失聰、眼部缺陷、心臟畸形及智力發展遲緩。 傳播途徑德國麻疹可透過接觸病人的鼻喉分泌物而傳播,所以接觸飛沫或直接與病人接觸均可能被感染。德國麻疹傳染性極高,病人在出疹前一個星期和出疹後最少4日內都可傳染別人。 潛伏期潛伏期由14至23日不等,通常為期16至18日。治理方法現時並無特別的治療方法,但可處方藥物紓緩不適。 預防方法1. 維持良好的個人及環境生。 2.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3. 保持雙手清潔,並用正確的方法洗手。 4. 雙手被呼吸系統分泌物弄污後(如打噴嚏後)應立即洗手。 5. 打噴嚏或咳嗽時要掩口鼻,並妥為清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6. 保持玩具和家具的清潔。 7. 患者在出疹後7日內不應上學。此外,要避免接觸孕婦,因為沒有德國麻疹免疫力的孕婦會因感染病毒而影響胎兒。因此,要追查曾與病人有近距離接觸的孕婦,檢查其免疫狀況。 8. 風疹疫苗能有效地預防德國麻疹。香港兒童會在接受德國麻疹防疫注射時一併接受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防疫注射。(請參閱免疫注射計劃表) 9. 已屆生育年齡而未接受免疫注射的婦女,最好在受孕前檢查本身的免疫情況,然後在有需要時接受德國麻疹防疫注射。
2005-08-20 16:42: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德國麻疹的傳染方式為飛沫傳染或經由直接接觸患者呼吸道分泌物而傳染,致病原為風疹病毒(Rubella virus),傳染期為疹子出現前7天到出疹後5天o此疾病好發於學齡兒童及青年,一旦感染後可獲得終身免疫,在季節上多發生於冬末春初,在民國70年以前約每隔6-10年流行一次,民國70年以後,則常見散發性小流行,現有預防注射已少見大流行的發生,而於青少年或成人間可能爆發小規模的流行,尤以軍對.學校及幼稚園最多o民國81年台灣地區共有9578例德國麻疹病例,其中以4-6歲.10-14歲.15-19歲三個年齡層最多,目前育齡婦女約20-30%之抗體為陰性,故建議育齡婦女應接受德國麻疹疫苗接種,以降低懷孕初期受其病毒感染易生下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的畸形兒o
臨床表徵
潛伏期為14-21天,感染後第一週並無症狀,到第二週時在枕部,耳後可摸到淋巴結,此時可由咽喉處培養出病毒,至第二週末了時出現輕微發燒、全身倦怠、關節酸痛等前趨症狀,緊接著在臉部、頸部出現紅斑丘疹(maculopapular erythematous rash),一到三天後,疹子往下擴散再漸次消退,在這一段期間血中可分離出病毒。一般而言,短暫性關節炎較常見於成人。此外,血小板及腦炎為罕見之併發症。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狀群(congenital rubella syndrome)係因胚胎器官形成時期(亦即懷孕前三個月時)受到德國麻疹病毒侵犯,經由胎盤傳染胎兒,形成多項先天畸形,包括眼睛(白內障、青光眼、小眼症)、心臟(開放性動脈導管、肺動脈狹窄)、耳朵(神經性耳聾)及腦部(小腦症、腦膜腦炎、心**礙)等,此外,亦可見肝脾腫大、血小板減少、黃疸、皮疹。
2005-08-20 10:21: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德國麻疹(German measles, Rubella)
1999/06/15
德國麻疹的傳染方式為飛沫傳染或經由直接接觸患者呼吸道分泌物而傳染,致病原為風疹病毒(Rubella virus),傳染期為疹子出現前7天到出疹後5天o此疾病好發於學齡兒童及青年,一旦感染後可獲得終身免疫,在季節上多發生於冬末春初,在民國70年以前約每隔6-10年流行一次,民國70年以後,則常見散發性小流行,現有預防注射已少見大流行的發生,而於青少年或成人間可能爆發小規模的流行,尤以軍對.學校及幼稚園最多o民國81年台灣地區共有9578例德國麻疹病例,其中以4-6歲.10-14歲.15-19歲三個年齡層最多,目前育齡婦女約20-30%之抗體為陰性,故建議育齡婦女應接受德國麻疹疫苗接種,以降低懷孕初期受其病毒感染易生下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的畸形兒o
臨床表徵
潛伏期為14-21天,感染後第一週並無症狀,到第二週時在枕部,耳後可摸到淋巴結,此時可由咽喉處培養出病毒,至第二週末了時出現輕微發燒、全身倦怠、關節酸痛等前趨症狀,緊接著在臉部、頸部出現紅斑丘疹(maculopapular erythematous rash),一到三天後,疹子往下擴散再漸次消退,在這一段期間血中可分離出病毒。一般而言,短暫性關節炎較常見於成人。此外,血小板及腦炎為罕見之併發症。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狀群(congenital rubella syndrome)係因胚胎器官形成時期(亦即懷孕前三個月時)受到德國麻疹病毒侵犯,經由胎盤傳染胎兒,形成多項先天畸形,包括眼睛(白內障、青光眼、小眼症)、心臟(開放性動脈導管、肺動脈狹窄)、耳朵(神經性耳聾)及腦部(小腦症、腦膜腦炎、心**礙)等,此外,亦可見肝脾腫大、血小板減少、黃疸、皮疹。
診斷
德國麻疹僅靠臨床症狀無法確定診斷。病毒培養可在前驅期時由血液及鼻咽處或是出疹子後三天內由鼻咽處採檢體,但由於病毒生長速度緩慢,故需藉助血清學診斷,以急性期及恢復期(間隔兩到四週)血清中complemen-fixing(CF)抗體與hemagglutination-inhibition(HI)抗體之效價做判定,恢復期的血清抗體效價有四倍以上之昇高時始能認定受到感染。此外,latex-agglutination、螢光免疫反應(fluorescenc-e immunoassay)、ELISDA等方法亦具診斷價值。除上所述,尚可由檢測德國麻疹特異抗體(specific rubella IgM anti-body)而判定其為急性感染。
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之診斷較困難,除了由新生兒鼻、咽喉、尿液、血液byffy coat培養出病毒外,檢測出spe-cific rubella IgM antibody亦可判定。
治療支持性療法。
隔離
1.出生後德國麻疹(postnatal rubella)患者需接觸隔離,直至出疹子後一週。
2.先天性德國麻疹病嬰至一歲前均應視為具傳染力除非三個月月齡後其咽喉及尿液培養為陰性。
防治措施
1.對上學學童及托嬰中心幼兒:
(1)出疹後七天不宜上學或至托嬰中心。
(2)患童母親應被告知其子女對懷孕婦女的潛在危險性。
(3)在托嬰中心的先天性德國麻疹病嬰至一歲前均應視為
具傳染力,除非其鼻咽及尿液培養陰性。
2.對接觸德國麻疹患者的人:
(1)對孕婦懷疑有感染者:
a.儘快抽血測specific Rubella IgM抗體,若為陽性,表此次已遭感染。
b.抽血測Rubella IgG抗體,若為陽性表示以前感染過,如抗體陰性則間隔三週再測IgG抗體,如抗體有四倍上升(但檢驗均需在同一檢驗室,以便正確判讀),表此次受感染。
(2)早期懷孕婦女如遭感染並不建議注射免疫球蛋白。懷孕初期(前三個月)若確 定受到感染,則可考慮人工流產,以免胎兒畸形。
3.主動免疫
(1)德國麻疹疫苗係活的減毒疫苗,目前國內使用者係被德國麻疹感染的胚胎組織所分離出之RA27/3德國麻疹病毒病株(strain)種於人類纖維母細胞,再經減毒步驟而得,此種病株是全世界最廣泛使用者,公認其最具持久之免疫力,能誘導抗體抵抗再感染(reinfection)之抗力產生,且其副作用最少,被接種者有98%能產生抗體。
(2)疫苗注射之建議事項:
根據防疫處及小兒科醫學會建議,嬰幼兒在15個月大可單獨一劑(0.5)注射或合併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三者(MMR)注射。台灣地區自民國七十五年起對國中三年級女生實施全面接種德國麻疹疫苗;八十一年起改為國三男女生、國小學童全面接種MMR疫苗;育齡婦女則自八十一年起亦全面接種德國麻疹疫苗。(疫苗注射之適應情形與禁忌情形如附表一)
表一、德國麻疹疫苗之適應及禁忌情形
適應情形
1.兒童年滿15個月
(可合併MMR)
2.下列易感受者:
a.青春期女孩
b.青春期後成人
特別是婚前婦女及生產後婦
女
c.大學生
d.托嬰中心員工
e.軍人
f.醫護人員
禁忌情況
1.孕婦
(若孕婦接受疫苗注射或注射
疫苗三個月內懷孕者,應被告
知疫苗對胎兒的可能危險)
2.免疫缺損患者或接受免疫制
劑治療者
(但愛滋病患除外)
3.最近三個月內接受免疫球蛋白注射者
2005-08-20 10:12: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