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給母親一百萬,父母再各給一百萬給我要課說嗎?父-->母100萬父-->我100萬母-->我100萬
2005-07-05 21:07:1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規定:「左列各款不計入贈與總額」
一、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二、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
五、贈與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繼承人之農業用地。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五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六、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七、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另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百萬元。」
依據上述法條可知,不論父親給母親多少錢,都是不課稅的!根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父母親每年都有一百萬的免稅贈與額度,如果你沒有兄弟姊妹跟你搶,父母親各贈與一百萬給你是不用課稅的!注意喔,這可是要在父母親都沒有贈與他人的狀況底下才適用的!
2005-07-05 21:16: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