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家公司工作9年了.工作第5年的時候貝老闆抓去幫他開車.但是6月初的工作卻跟她起了衝突.頂撞了她.結果現在通知我辦裡離職手續.請問我該怎麼辦?
2005-06-22 12:43:4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ben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如果老闆無故解僱員工..你可以去告她.......如果不想告她...也要跟她拿資遣費.....
2005-06-22 12:51: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三羊太媽 2 · 0⤊ 0⤋
搞不好還可領"失業補助金"唷!!建議你去問問!!不領白不領!!至少失業時還有點收入!!
2005-06-22 13:14: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那就離職阿
2005-06-22 12:44: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