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之前在這有發問 飯店行李人員 的相關問題 .... (飯店名稱:大憶麗緻酒店)
這是在綱路上應徵的工作
去應徵面試後,那位人事小姐聊了一段時間,問完一切的疑問和問題方面
之後告訴我要1,2個星期才能給我答覆...........
好奇怪哦....... (我的直覺是 他們是否是不想錄用我呢?
不然為何要1,2星期 的時間)
還是大飯店都是這樣子在處理人事方面問題呢?
請有經驗的人能夠給我答覆一下,因為1,2星期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是否是不想錄取我才這樣子回應我呢? (我不想浪費這1,2星期阿 ><)
2005-06-07 08:46:45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看了大家的回答....
嗯...快點找下個工作比較實在...
(這種1,2星期等候通知的工作是沒希望的)目前的想法
2005-06-07 10:48:18 · update #1
因為我以前去應徵工作..大都是以下回答"
(面試完).... 明天來上班 or 你方便什麼時候來
第一次遇到叫我等1,2星期的.... orz... 所以才會
提出問題來看看大家的意見~ 謝謝大家的建議跟心得
(這工作可能是我第一個被拒絕入取的工作)
2005-06-07 13:11:33 · update #2
依照我個人多年面試與面試別人的經驗,說真的,這種叫人等一兩個禮拜,表示你身上有某些條件(不一定是能力啦,有可能是薪資啊,某些人格特質啊很難去清楚界定的東西)讓他們不是百分之百滿意,所以才會「叫你等一等」,其實是「他們自己想等一等」,看有沒有更加符合心目中預設條件的人出現............而且,你只有跟人事小姐面試,這樣感覺比較怪,一般面試至少還是都要請相關部門的主管(至少是小主管,直接要管理你的人)來見你一面,決定一下你適不適合這個職務吧。(因為人事又無法清楚確知每個工作內容)
而且,就算是作業程序上要通報主管「要不要錄用你」,這樣講起來也是怪怪的,因為如果人事那邊第一關篩選 ok覺得可以雇用你,應該就直接儘快請主管來確定了(一般不會超過一週),並不是光人事自己就可以決定「要錄用你」然後就去就去跑公司程序的.............太匪夷所思了。
所以,回到你問題的重點,你要不要浪費這一兩個星期呢?這其實很簡單,公司沒有確實答應雇用你、敲定薪資與上班日期之前,你都是可以繼續找工作的!
至於原來的大飯店,他們也不見得是完全不想用你,會請你等一等,表示你至少是及格的,所以一段時間他們找不到他們覺得更 ok 的人,就還是有可能聯絡你........也不過一兩個禮拜,你另找工作,也不見得會這麼快確定,所以還是不妨先儘量找找看有無更滿意的工作,到時有好幾個工作在手上讓你選,也是很不錯的!加油吧!
2005-06-07 13:28:45 補充:
大公司也不一定要一兩個禮拜,要看職務跟自己的專業能力到哪裡囉
2005-06-07 09:20: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in 7 · 0⤊ 0⤋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11-22 08:07: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基本上等一,二個星期還正常.
你之前都叫你明天來上班的可能是很小的公司吧,當然成功率也高.
2005-10-05 21:14: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過...那個面試的姐姐(應該年齡比我大)長的好漂亮哦 粉有成熟感^^;
2005-06-07 12:49: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個人覺得~公司會請你等候通知~不管是幾天也好~都有以下列原因第一個~公司人事行政上面的作業問題~可能要提報給主管知道是否要錄取第二個~可能你在該公司不適合此單位~所以並不打算錄取~所以才會說等候通知這種好聽的話第三個~該公司可能要物色更好的人才~至於你是否在他的理想範圍裡面我就不清楚囉~所以她們如果找不到更好的人~就會打電話跟你聯絡~等等...
2005-06-07 09:24:0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養樂多好苦 7 · 0⤊ 0⤋
一般小公司可以馬上就要你上班,但如果是大公司等一~二個禮拜是很正常的
2005-06-07 08:50:2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原因有二,有制度的公司都會請你等一個禮拜,因為人事上處理的問題。另一個原因就是你不必來了,沒錄耶。在差不多你等一個禮拜時,就該另找公做了。
2005-06-07 08:49:13 · answer #7 · answered by 丫七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