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該靜靜的走,最後一天再提出來?
還是
早點讓大家知道,大方的走?
不喜歡道別的感覺?
2005-06-03 18:31: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Brook 3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我不喜歡道別的感覺!!
公司是個大公司,同單位的員工有40個吧!!
有的相處好,有的相處不好!
當然和主管相處不好囉,才想離職的!!
2005-06-03 18:51:16 · update #1
就五天前要提出!!
2005-06-05 11:13:10 · update #2
這跟你喜不喜歡道別的感覺沒關係,若你的公司是適用勞基法,員工工作規則中應有規定員工離職應多久前提出預告,有些比較嚴的公司還以"離職信"為提出預告的第一天算起。當然必須要多久以前提出,依公司規定有所不同,因為如果公司有幫你保勞健保,公司也必須事前就要知道要幫你保到何時才不會繼續扣你的錢,若你還有保管公司的鑰匙、制服等等屬於公司的東西,也要離職當日一併歸還。所以如果不想待了,一定要早點讓主管知道。
出社會做事應該要大大方方,不要讓同事以為你做錯什麼事情才會這樣莫名其妙消失,將來你還有機會換工作,你做過的每一個工作都將成為你履歷表上的經歷,你所相處過的同事也有可能成為你未來事業上的人脈,讓大家留個好印象吧~~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2005-06-03 18:52: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如果你和大家相處不錯的話
我建議你可以先和幾個要好的同事先說好
或者你可以趁大家下班時
人大概走差不多時
在單獨去跟主管說你要離職
2005-06-03 18:40: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