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
我有一個男生朋友35歲,學經歷都很好,離過婚有一個5歲小孩,當他面臨愛情的時候他應該選擇哪個方式呢?
一:誠實的告訴女朋友,他的過去
二:保留先不說,直到論直婚嫁在說
三:剛認識就說明(那時還沒發生關係)
女友的定義是有發生親密關係
請大家給我你們的看法以及為什麼? 感激不盡 謝謝
2005-05-19 21:09: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健康 ➔ 心理健康
我選擇一或三...
因為我認為離婚有小孩...又不算什麼..(現在離婚率那麼高)
況且她(女方)要是因為男方有小孩而退縮..
哪我覺得男方要想想看是小孩重要還是愛情重要..
2005-05-20 12:11: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是選你說的.我會選
三:剛認識就說明
我覺得可以在未在一起就先讓對方知道自己已結過婚有一個小孩
因為有些女孩子不見得能接受對方有小孩
所以我個人是覺得先說明會比較妥當!!
不然在一起之後才曉得對方有一個小孩.打擊應該很大吧!!
畢竟女生多少會在意吧......
2005-05-20 07:09: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一.雙方都要以誠相待
二.以後有感情才告知,讓對方認為自己上了賊船;心裡會認為男主角不是真心愛她只是為五歲小孩找一ㄍ免費奶媽
三.開誠佈公的說愛我就要愛我的小孩
四.對方心裡壓力很大的~當人家的後母做得好是應該~做不好會遭人背後指指點點~會皮皮挫ㄌ!將來自己又有小孩萬一無法相處又再婚.你的小孩和我的小孩聯合起來打我們的小孩~雖然是則笑話;但是這種笑話還挺多ㄌ!
五.男主角不明講太陰險!
六.想要長長久久女方要付出很多~犧牲很多!勸君明說.
2005-05-19 21:47: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ckie 7 · 0⤊ 0⤋
現在觀念開放摟!
所以離婚有小孩應該不需要保留ㄅ@@
所以我選擇
一:誠實的告訴女朋友,他的過去
2005-05-19 21:12:0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應該再開始認識對方的時候就說出來比較簡單吧
越拖越困難
2005-05-19 21:11:5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