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我要撫養我弟弟,他未滿20歲,但是之前有在電子公司打過暑期工,而且公司有給他扣繳憑單,那我還可以撫養他嗎?
如果爸爸.媽媽未滿60歲,不能撫養嗎?因為我是用二維條碼申報的,我輸入我爸.媽的資料,電腦上不能讓我撫養,說是直系親屬未滿60歲不能撫養, 是這樣子的嗎?
2005-05-17 18:43:1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只要未滿20、60或滿20﹐無生活能力均可撫養~
所以~你弟弟是可以的~
你只要記得把他的扣繳憑單納入薪資所得就行了~
你父母親是可以撫養的~
有些網路報稅軟體有所限制~
你可以改用其他方式就行了~
2005-05-17 19:01: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你應是用電腦二維申報吧
只要輸入你爸媽資料時
點選無謀生能力就可以了
你弟的話要在學或未滿20才可以撫養哦
2005-05-18 05:33: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雅苓 5 · 0⤊ 0⤋
兄弟姊妹未滿二十歲,或者滿二十歲以上而因為在校就學,或身心殘障,或因為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如果年滿二十歲以上,而因為在校就學,或者因為身心殘障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申報時請檢附在校就學證明或醫師的證明以備審核。至於「在校就學」應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證明。但是兄弟姐妹如果是臺灣地區的人民、年滿二十歲以上,而且就讀大陸地區的學校,就不可以列報扶養。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84.11.15台財稅第八四一六五七八九六號函)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六十歲或未滿六十歲但無謀生能力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六十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未滿六十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但是為了確認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不是免稅的身分,申報時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以憑認定。上面所說的薪資所得免稅者是指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私立小學和私立初中的教職員。例如:九十二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七萬四千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六十歲而且九十二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七萬四千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七萬四千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財政部77.2.25.台財稅第七七○六五一九三一號函)
不論是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撫養之親屬,只要有扣繳憑單,都要計算所得。
2005-05-17 22:10: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普郎客 5 · 0⤊ 0⤋
扶養親屬中並沒有規定其有所得不能列入扶養...
但仍有年齡限制..如二十以上未滿六十
除非在學或能證明無謀生能力或身心障礙者..
才能被扶養...但你弟未滿二十..你還是可以申報的..
而你父母未滿六十除非無謀生能力~有人說還是可以報扶養
但要出示證明文件就是了..
現在軟體有更改了..應該是跳出警示框..仍可以申報哦...
2005-05-17 19:20: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