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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太電掏空案的始末
背景及經過

2005-05-16 07:35:0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fayefish 2 in 商業與財經 其他:商業與股市

5 個解答

太電掏空案檢調查知,仝清筠接任太電董事長後不久,即發現胡洪九掏空犯行,竟未及時舉發,反而利用太電出售股權給湯臣上海浦東高爾夫球場公司等機會,掏空太電資產七億六千萬元,事後更夥同其秘書黃靜琳,將胡洪九先前利用假定存單作帳的手法,如法炮製,接續隱匿掏空弊情,昨天依背信等罪名,將仝清筠、黃靜琳一併起訴、求刑。 起訴書指出,八十九年間,太電與湯臣上海浦東高爾夫球場公司簽訂股權讓售契約,仝清筠趁機向湯臣追討先前借款,總計取得售股價款及還款近一百八十六萬美金,卻未依法存入太電公司帳戶,反而將這批資金轉匯至其私設且實際掌控的公司及黃靜琳名下,挪為己用。起訴書指出,仝清筠還利用太電清償一家Swiss Re公司連帶保證債務之機會,以太電子公司「太合投資」所持有的「觀天下」有線電視公司股票,和「卜樂視」科技公司大股東練台生進行股權交換,卻刻意低估「太合」的持股價值,還與練台生設立的公司進行非常規交易,藉此直接或間接掏空太電資產七億六千多萬元,併圖利練台生。檢察官認定,仝清筠職司太電董事長,竟與外人勾結,將公司資產據為己有,事後為美化帳面,還指示秘書黃靜琳傚法胡洪九隱匿財務掏空手法,向登記於萬那杜的紙上銀行購買偽造的定存單,據以製作不實財務報表,嚴重危害太電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故除將兩人一併起訴、求刑,還請求法院併科仝清筠一億元罰金,以資懲儆。檢調查知 偷天換日 借貸15.5億 債留太電檢調偵辦太電掏空案,意外查知太電關係企業太平洋光電公司前實際負責人繆竹怡,涉嫌利用其實際掌控的私人企業,與光電公司進行虛偽交易,大幅虛灌營收,再由太電擔任連帶保證人,透過光電公司向銀行大舉借貸,最後將債務轉移太電,從而掏空太電十五億五千多萬元資產。 檢察官認定繆竹怡預謀掏空太電資產,且犯後毫無悔意,惡性十分重大,昨天依背信等多項罪名,將其起訴、求刑,併科罰金五億元。這起案外案發生在八十九年4月至九十年4月間,起訴書指出,當時任太平洋光電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的繆竹怡,明知光電公司本身資本額有限,且自有資金不足,若直接掏取光電公司之資本額,實益有限,遂計劃以光電公司向銀行貸款方式,圖謀一己之私。檢方表示,繆竹怡為遂行掏空目的,自八十四年起,即先後利用其實際掌控的琮詠實業、柏鉅、新力美科技、嘉博、格瑞、金庫、超隆、Tarran Assets Limited BVI、Multiflying Forces等私人企業,和光電公司進行虛偽不實的螢幕顯示器、船舶、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及出售光電大樓等交易,藉此虛列營收以美化帳面。起訴書指出,光電公司取得十五億元銀行債信後,繆竹怡即涉嫌自九十一年1月起,利用光電公司與太電公司之母子公司特殊關係,利用太電公司、孫道存、仝清筠、太合公司等人擔任背書擔保,向國內多家銀行密集借貸十五億五千餘萬元,隨即將債務轉嫁給太電承受。

2005-05-16 07:40: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神隱 7 · 1 0

angel妳好像很了解~有興趣交流一下嗎??

2006-04-18 07:03: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湯姆狼 1 · 0 0

在法官裁定前,我們只能說他涉嫌。而同時涉嫌的還有仝清昀、繆竹怡、孫道存。在胡洪九離開太電時,太電仍是賺錢的公司,他離開五年後太電才下市並且爆發掏空。而關於港麗酒店匯款一半沒有匯回,我看最近的報導,好像是檢察官搞錯了,胡已舉證那些所謂沒有匯回的款項其實早就有陸續匯回。

2005-05-19 10:30:08 補充:
轉述大摩域法律事務所裡jeray所說的:起訴書內容寫的盡是胡洪九以不明之手法讓另外兩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三人
共同設立公司??

直接認定孫道存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立公司,又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董事會,
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辭去公司董事,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面參與清算決定
[縱使幾乎每份文件都有孫道存與胡洪九的共同簽名]

也直接認定仝玉潔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共同設立公司,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簽寫財報,也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清算公司!

胡洪九更是以'不詳之人'在'不詳之地'與'不詳的時間'偽造孫道存的簽名
而簽名不需經過鑑定便直覺認定不是孫的!

2005-05-19 10:31:20 補充:
胡洪九更是以不明手法卻是100%直接掏取港麗酒店的匯款,
縱使無法證明仍是100%'直接'掏取 [拿刀直接殺人卻不知是怎麼殺的]

胡洪九更是將海怡廣場直接'隱藏'在太豐行下的四家公司意圖切斷與太電關聯
總使財報上明白寫明太豐行100%持有這四家子公司並說明是太電公司
這仍然是刻意的隱藏?

孫道存更是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簽名會出現許多文件上,但是卻承認確實是他的簽名
並說明他看不懂英文,所以也不知道簽過什麼!

2005-05-19 10:31:58 補充:
仝也同樣說明,雖然我是董事長但是看胡洪九簽,我就會跟著簽!
而孫道存因為看不懂英文所以也會跟者簽!<--孫道存自己說的
下面的會計大小章也會因為他簽名而不是董事長或是總經理的簽名
就全部大家跟著一起簽!!!!
[縱使所有人除了胡洪九其他人相關人都是太電相關企業的董事]
大家仍然說的都是實話!!!!!!


胡洪九更是將prima公司隱藏在不知情的LARRY HONER名下,LARRY HONER可以證實這點
並說明且證實這是太電公司!![還真的不知情的好清楚]

[這是完整起訴書上寫的,非唬爛]

2005-05-19 10:35:52 補充:
: 報上更寫明的激態掏空的陳x隆是胡洪九的左右手,縱使陳x隆從沒進過太電,縱使陳以前是
: 太電欣榮的總經理而仝清筠是董事長,後仝清筠辭職陳x隆接執行長,他仍是胡洪九的
: 左右手而非仝清筠的左右手,仝清筠也不認識他!!!
: 這可以拍成電影了拍起來真的是蠻棒的全民公敵版本!!!

2005-05-19 10:36:39 補充:
: ps.這個案件從媒體不斷報導檢調指出檢調透露,包括非公開庭內容!!!
: 全部都不是檢調那邊透露出來的! [已經否認過了]
: 所以一定是胡洪九的律師跟他自己冒著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說自己的壞話!!
: 就如同燦坤案報上寫的吳燦坤抱怨檢調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調與已否認
: 但檢調指出案子的內情是..............
: [可以參考過去的報紙,這篇記者寫的真的太棒了]

2005-05-19 10:37:37 補充:
了還忘了,整個太電海外公司都沒有人知道除了胡洪九
因為全部都是他一人搞的,而且他除了去香港開會外,都是在太電公司裡用公司的傳真
遙控海外公司[怪了!為什麼不在家裡,不在外面,非要在太電的公司裡]

也不回茂矽去傳真,難怪大家都說不知道不清楚,攏攏都是你!!
你也就被關了!!!還真是如同週刊上寫的老謀深算啊!!!

2005-05-18 06:25:4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gel 1 · 0 0

朱應翔偵破太電掏空全紀錄蔡玉真    2004-12-27  茂矽集團董事長胡洪九涉嫌太電百億掏空案,檢方依偽造文書、背信、證交法等多項罪名,具體求刑二十年,併科罰金十億元新台幣。整個案件的靈魂人物檢察官朱應翔,在過程中四處奔波、不斷抽絲剝繭,終於讓胡洪九的洗錢內幕真相大白。 揪出胡洪九的狐狸尾巴 過去五百多個日子,和太電掏空案的一大疊檢舉、搜索資料周旋,在調任法務部調部辦事之前,朱應翔終於放下沉重的案卷,起訴了胡洪九、仝清筠、孫道存、仝玉潔等人。 為了偵辦這起世紀掏空案,朱應翔前後核對了太電十一年的帳冊,甚至開創檢調單位境外開庭的首例。 這起彷如福爾摩斯的辦案過程,辦出了許多財經政策上的疏漏,也辦出了黑心企業家海外洗錢的作業程序。 至今,檢調單位仍然無法突破許多匯往歐美的資金去向。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太電一案記錄了孫法民、仝玉潔、李玉田、焦廷標、苑景堯五大家族的兩代興衰。 最後,除了已經另立門戶的焦家之外,其餘家族及專業經理人,幾乎都涉入了這場世紀掏空案。而最嚴重的就是縱容任職二十多年的專業經理人財務長胡洪九一手遮天,把五大家族老闆牽著鼻子走,最後還要跟他說謝謝。 「胡洪九真的是難得一見的老狐狸」,承辦這起案件的檢察官朱應翔,承受了不少的壓力,卻還是用了一年六個月的時間偵辦這起世紀掏空案。http://news.yam.com/view/mkmnews.php/228953關鍵檢舉信引起調查 這起跨國界、跨經營團隊、跨三大上市公司的大案,辦起來不容易,甚至從一開始全案的關鍵被告孫道存,到了最後才發現他只是一個昏庸的傀儡董事長。 去年六月底,一封投資人的檢舉信寄到了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調查局,檢舉信詳述了太電集團五鬼搬運的伎倆,信中並直指太電高層公然「搬錢」到自己的金庫。 本刊幾乎同時接獲一封檢舉函,標題是「太電內幕」,檢舉人對太電的內情相當了解,這封檢舉函對太電高層掏空公司解讀了三大手法,檢舉人還說他「鼓起勇氣檢舉,希望貴社不要因對方政商關係良好便退縮。」這位檢舉人還說,「也許掏空的錢已無法挽回,但也惟有將這些台灣**繩之以法,才有社會正義。」 ○二年九月,本刊曾以封面故事(孫道存玩完?太電五大家族崩解)報導太電之所以虧損二、三百億元的內幕。這些源頭資料,都成了檢察官朱應翔追查太電掏空案,揪出胡洪九、仝清筠、孫道存、繆竹怡等人涉嫌掏空太電二百億元最初的參考依據。 從一開始一張不到一千字的檢舉函,到後來如何挖掘成為一宗世紀掏空案?又如何牽引出幕後真正一手遮天的老狐狸胡洪九?朱應翔說,偵辦這個案子的難度確實非常高,當時仝清筠從孫道存手中接下太電,表面上看起來兩人是因為理念不合而互揭瘡疤,再加上多數巨幅虧損的公司都是海外資金,調查起來相當困難。 但是,朱應翔花了三個月,將太電所有的歷史資料蒐集之後,在○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搜索太電,並於當時就傳訊過八十八年底離開太電的財務長胡洪九。 朱應翔說,其實從所有太電的歷史資料,發現許多重大海外投資的簽署,都是胡洪九經手。當第一階段的搜索完成之後,接下來比較難的工作是策動長期幫太電簽署財報的兩位台灣立本的會計師李嘉惠、周齊平擔任污點證人。朱應翔赴港追查洗錢公司 「從去年調查太電的過程,當時的證期會才發現上市公司的海外投資問題嚴重,後來規定所有上市公司的海外投資必須採取實質審查。」朱應翔一面調查這起弊案,也一面給主管機關一些政策上的改善意見。 確定太電龐大的海外投資都是透過香港中俊公司、太豐行及弘茂科技轉洗到個人口袋之後,去年六月,朱應翔決定率書記官及檢察事務官去一趟香港,主要是聯繫從財報上發現大約有八十八億元資金到了已經申請清算的香港中俊公司。臨行前,朱應翔並先聯繫了中俊公司簽證及清算會計師劉迪炮。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胡洪九自太電離職前,偽造「中俊」董事會紀錄,決議將Moon View對「中俊」的兩億美元債權,移轉至他實際掌控的另一家香港子公司中俊企業,並代表這家公司簽字「拋棄債權」,再指示香港會計師劉迪炮,向法院聲請清算,解散中俊獲准後,即將中俊的帳冊資料全數銷毀。 這位看起來不太了解太電整個「搞錢計畫」的香港會計師,對來自台灣的檢察官也採取相當保留的態度。但是,劉迪炮私下建議了一些可行方案,朱應翔才知道,必須進行「反清算程序」,才能讓一家已經清算帳冊銷毀的公司起死回生。 朱應翔說,他在香港三天,並首度以錄影、錄音方式完成偵訊筆錄,創下我國司法官前往中國司法權領域辦案的首例。 期間,朱應翔拜會很多人,還在污點證人周齊平的作證下,協助辨識太電的假定存單,建立不少溝通管道進入官方蒐集資料,最後依照專家的建議,回到台灣請太電接手的經營團隊對中俊企業提出「反清算程序」,讓所有清算過程的帳冊重新浮現。 就是這個由太電公司向香港法院提出的「反清算程序」,打開中俊企業的黑盒子,胡洪九一手遮天的搞錢手法也無所遁形。朱應翔還掌握了兩名長期幫胡洪九在香港操控這些幽靈公司的香港男子馬金福、菲律賓人Meggie,以及他們涉嫌在香港成立協助胡洪九掏空太電資產的「泰鼎」等公司,及兩度和我建交生變的萬那杜(Vanuatu)的紙上銀行。搞錢高手束手就縛 胡洪九最後被收押時啞口無言,甚至抗告屢遭駁回,實在是不了解檢調單位已經完全掌握胡洪九海外所有的帳冊資料。 胡洪九被收押前口口聲聲強調,他六年前離開太電時,太電的獲利仍穩定,希望司法能還他清白。 不過,檢察官翻遍了太電海外公司的帳冊,發現這名擁有美國加州UCLA資訊科學碩士的財務高手,可以從太電財務長成為太電投資茂矽的法人代表,進而成為茂矽、茂德董事長。這位自視甚高的搞錢高手,手法顯然比博達葉素菲、呂學仁等人還要高明許多。 司法官訓練所三十四期的的檢察官朱應翔雖然還是司法界的新世代,但是這些年來在台北地檢署任內卻是大案不斷,也成為掃黑專股檢察官。包括日前因為出售美國燦坤股票被起訴求刑的燦坤實業老闆吳燦坤、景文掏空校產案等掏空案,都是朱應翔的傑作。 但是,辦了一年六個月的太電掏空案,絕對是從八十五年出道擔任檢察官以來最具挑戰性的代表作,也是他調任法務部檢察司辦事的告別作。 胡洪九透過海外洗錢的資金,包括清算後的中俊企業,以及仍然掛牌的弘茂科技、太豐行,甚至遭仝清筠、繆竹怡掏空的資金,目前都已經另外分案交由接任的檢察官余秀端繼續偵辦。 至於投資人的損失可以追回多少?就要看接下來的司法女戰士余秀端,要如何追查「太電掏空案第二集」了!(本期轉載自今周刊第418期)1 2 3 4 (共4頁)  本 期 其 他 焦 點科技新貧 《文/ 今周刊編輯室 》 50萬科技人要轉業 《文/ 林宏文 》 新光兄弟未和解 台証總經理先受懲 《文/ 黃琴雅 》 朱應翔偵破太電掏空全紀錄 《文/ 蔡玉真 》

2005-05-16 07:39:2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井 7 · 0 0

從八十二年到八十六年間,胡洪九操作太電的香港轉投資公司舉債兩億多美元,並由太電公司擔保,其中一億六千多萬美元進入「中俊」與其他由胡洪九掌控的海外公司,胡洪九化整為零,在五年內透過中俊及這些幽靈公司,把將近三億美元資金,匯到絕大多數登記於英屬維京群島的紙上公司洗錢。 而太電另一家位於香港的子公司「太豐行」,也被胡洪九用類似手法吃掉數十億新台幣資金,胡用這筆錢購買香港海怡廣場不動產後,即切斷與太電的關係,資產全都登記在太豐行控制的紙上公司名下,再以這些掏空太電得來的資金,直接控制茂矽經營權。 檢方發現,太豐行原本由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三人擔任董事,胡掏空得手後竟直接解除孫、仝二人職務,改由胡的妻子胡孫瑪琍接替,形同「一人董事會」接掌太電資金,予取予求。 為免犯行曝光,胡洪九又利用設籍萬那杜等地的紙上銀行製作鉅額美元假存單,在每季末送回太電沖銷匯出國外的墊付款,使帳面歸零,並據此製作不實報表,總計胡洪九在太電五年多任內,掏空金額依當時匯率計算,約新台幣一百七十一億餘元,北檢將其掏空手法查出後,嘆為「世紀大掏空」。 全案係因太電於九十二年第一季財報中,認列新台幣八十三億元損失 (當年度共認列二百九十三億元損失),並說明八十三億元損失發生時點為八十七年間,經證券投資人以太電資產遭掏空為由,提出檢舉。 檢方查出,仝玉潔、孫道存與仝清筠雖無證據顯示參與胡洪九的掏空計劃,但在胡退休前,三人已察覺公司資金流向不明,四人於八十八年間秘密談判,終對胡的手法瞭然於胸,而仝、孫三人為規避責任,竟故意隱匿太電財務狀況,三人在太電掏空案中也難辭其咎。

2005-05-16 07:36:3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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