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停摩托車在人行道上
結果被開單 要罰多少ㄚ?
2005-05-06 04:38: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依據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九十年一月二日修正版本來看,應該要罰600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款。相關條文如下:
第五十六條 (違規停車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者。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者。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者。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者。
五、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者。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者。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者。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者。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
十一、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者。
前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為之,或得於舉發其違規後,使用民間拖吊車拖離之,並收取移置費。 ......
2005-05-06 04:56: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1000-1200吧
2005-05-06 04:54: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