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在合法停車格內,卻被卡車擠壞了左後方的車體,肇事車輛有找到,也找到肇事人,不過當時他已經在我未到現場之前離開,所以事情是現場工地的工頭跟我說明。請問一下,要對方賠償,我該如何做?敬請告知~~謝謝大家~~~
2005-04-08 12:21:1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你的情形分析>>情況對你是有利的,有人證-工地的工頭,有物證-你車上留有對方殘留的餘漆。<<建議>>先報警,備案。找對方談,看是否願意和解,若願意,請參考補充之資料,實施和解。若不願和解,上法院請求民事賠償,不過,時間會拖的比較久,至少2至3個月才能結案。補充【和解注意事項】 若對方可以善意和解,依照上列可提出的賠償,提出理賠。 和解方式可分為: (1)透過「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達成的和解 (2)在「民事訴訟庭上」達成的和解 (3)在「法庭外」私下達成的和解。 (1)與(2)之和解與訴訟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效力,也就是,加害人未履行和解契約,受害人可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須再打民事官司;反之「法庭外」的和解加害人不付款,受害人須再提起民事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如果希望「法庭外」的和解,也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和解書應辦理「公證」才有此效力。
2005-04-09 17:08: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菌難教官 6 · 0⤊ 0⤋
我是覺得你可以將你的車子受損處先拍照~
那再找那肇事車輛~
將他擦撞你的地方也拍照~
就是會有你車身被擦撞的顏色~
再直接找肇事人與工頭當面一起確認~
看對方是否願意賠償~
如果不願意的話~
就請你報案處理囉~
2005-04-08 13:40: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