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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機車直行慢車道與乙方機車由對向內車道左轉進巷道時,二車相撞.由於此叉路未設置號誌,經由交通事故鑑定結果:乙方涉嫌左轉車道未讓直線車道先行,甲方涉嫌未減速,車禍結果造成乙方住院牙齒掉落13顆,機車受損;甲方胸部稍為挫傷,機車稍為受損.乙方要求全部醫療費用30萬,不然提出過失傷害,請問甲方如何解決?

2005-04-05 19:56:18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明 1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8 個解答

<<狀況分析>>你的交通事故鑑定報告巳出,甲方在責任比例上會比較有優勢,而乙方在路權上,是比較弱勢,所以情況對甲方是有利的。<<建議>>乙方所要求的醫療費,可由強制責任險先行支出(最高金額廿萬元,詳細能支出的部份,詳見補充一資料),實際上,甲方要付出的金額不多,外加責任比例,對甲方較為有利,所以支出的金額可以說少之又少。若乙方願意和解,雖然甲方比較佔便宜,但對方受傷較重,付點小錢,其餘由保險支付,省掉上法院的困擾,節省自己的時間與精力,未必不是好事,若要讓和解較無爭議及後遺症,詳情請看補充二資料。若乙方堅持傷害告訴,由於甲方也有受傷,亦可提出告訴,所以是兩敗俱傷的,但以鑑定結果而論,對甲方未必不利,按照責任比例,僅需付小錢即可結案,但同2.所述,所花的時間與精神,卻是無法補救的。補充一【強制責任險可先理賠的項目】 對方有強制責任險,你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跳過加害人,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申請理賠)。 強制責任險可以馬上理賠給你的部份: ★傷害醫療給付:每人每一事故傷害醫療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費用項目涵蓋: (1)  急救費用: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2)  診療費用:掛號費、全民健保給付及部份負擔、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2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30元為限)、義肢裝置費差額。 (3)  接送費用:轉診、出院、往返門診合理之交通費用。 (4)  看護費用:特別護理費、看護費(每日以1000元為限,每次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補充二【和解注意事項】 若對方可以善意和解,依照上列可提出的賠償,提出理賠。 和解方式可分為: (1)透過「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達成的和解 (2)在「民事訴訟庭上」達成的和解 (3)在「法庭外」私下達成的和解。      (1)與(2)之和解與訴訟確定判決有同樣的效力,也就是,加害人未履行和解契約,受害人可逕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須再打民事官司;反之「法庭外」的和解加害人不付款,受害人須再提起民事訴訟,取得確定判決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如果希望「法庭外」的和解,也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和解書應辦理「公證」才有此效力。

2005-04-09 17:29: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菌難教官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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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4 14:51: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雪昇 3 · 0 0

偶老公也有類似的案件,已經拖了一年多了,法院最近通知簡易判決雙方起訴,對方也係左轉未讓直行車,而偶老公判定超速.應注意未注意,雖然雙方都受傷,不過唯一不同的是對方傷的粉重.因為撞到頭而造成日後行為不便,原本對方要30萬在調解會和解的,但後來又反悔要70萬,因為偶們最近剛生寶寶,無能力支付,只好雙方都提出告訴,今天收到法院刑事庭調查的文,這係不係代表簡易判決的結果要出來了呢?其實非常擔心,不知偶們會被判多久的刑,現在偶老公係家裡的經濟來源,萬一他被抓去關,偶和寶寶不知要怎麼辦??(擔心的妻子)

2005-10-13 08:18:08 補充:
這幾天對方要求要102萬,才會撒銷告訴.不然梭偶老公會被判粉重???.....天啊....根本是天文數字...

2005-10-13 04:15: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還要看你未減速前的時速是多少
---先前我弟的狀況跟你一模一樣,不過他車鑑完全無責任,超速部份有違規定--
建議你和解
站在道義上
雖然你也有損失
不過你要心理有底,願意付出多少,若真不行,還是得走上法院一途
你的車鑑應有比例才對,可是你沒寫出來
這重點是你的過失傷害會不會成立,--有可能
而只要你診斷證明,當然你也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應該會成立
通常不會到法官那,檢察官書記官什麼的就會給個建議的金額叫你們和一和了
因為這種事件太多了
如果能和,拿出誠意,談一談,但別找調解會,因為調解會會幫受傷重的一方,分析利弊,告訴對方真上法院了,一拖就二年,對雙方沒好處

2005-04-08 18:21: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基本上,不要聽警察的,警察一定把錯推到某一方然後會叫你們和解,因為警察怕麻煩,一但上法院,當時受理報案的警察也要一同出庭,警察怕麻煩所以會叫你們和解.而且說難聽點,到現場處裡的警員是哪裡畢業的,警專,那警專又是哪些人會去考,所以你知道警員的素質在哪了吧.還有一定要備案,最好是報案,因為有白紙黑字,將來上法院才有證據,還有做筆錄時,要注意,如果上面寫的跟你說的只要有一點不一樣,你可以不簽,千萬不要被警察嚇,我就有一次這樣大聲吵,說我不是這樣說的,我不簽,吵到高階警官出來看,還把警員罵了一噸,叫他重寫,所以不要怕.

還有就我所知,如何車禍都有所謂的肇事比例,也就是甲乙雙方所應該負責的比例,如果說甲方是20% 乙方是80%,那麼乙方所請求的30萬,你只需負擔20%的金額,相對的如果你也有所請求,那麼乙方必須賠償你所請求的80%!

2005-04-08 08:22:4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強制險可以理賠ㄚ!
如果法理站得住腳
就不要受威脅~任人敲詐
大不了上法院
法院審理法官不可能判到賠30萬
上法院記得低聲下氣裝窮
法官比較同情明理又古意ㄉ人
甲方雖未減速~但是有超速ㄇ?
砂石過失車禍後蓄意壓死人只賠15萬
而你不是故意~且有強制險~怕什麼?
又不是錢太多沒地方花~
千萬不要因為心軟而被吃死死ㄉ
我自己曾經被撞
因為沒受傷~反而要賠醫藥費給肇事ㄉ人
當時警察只說ㄌ一句~
不管誰肇事~只因對方跌倒受傷~就要我負道義責任
最近認識一位警察
他卻跟我說強制險會理賠醫藥費
但是賠償方面要看肇事者是誰

現在機車都規定二段左轉
這樣乙方已涉嫌未依規定左轉肇事
上法院可以提出此點違規情事
法官應該會斟酌給予合理判決
我以前ㄉ同事ㄉ弟弟被遊覽車撞死
但是後來對方請民意代表關說
結果遊覽車司機不但沒有判刑
連一毛錢也沒賠ㄋ?

2005-04-06 19:28:3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2 · 0 0

有文規定若轉彎車已正在路口進行轉彎 , 直行車就必須停讓
所以要看撞擊點
若是甲車頭撞到正在轉彎的乙車尾 , 甲車可能要負責
若不是上述情況 , 就不用怕他提出過失傷害 , 反過來還可以告他
但萬事和為貴 , 能和就和 , 也不要低聲下氣 , 會被吃死死

2005-04-05 21:11:42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要理他.讓他告..因為你是對的.你反而可以對他提出告訴..現在車禍都是以路權優先為主..若道路都沒有號誌標線標誌顯示為幹道或支道那你就贏了.肇事主因是乙方.因為左轉車道一定要讓直線車道先行.

2005-04-05 20:14:5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77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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