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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想到這個問題.........
為什麼像統聯、飛狗等等之類的車都俗稱為『野雞車』阿??
有人曉得為何嗎??

2005-03-25 17:32:34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Sophia Lu 3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7 個解答

近幾年大家應該可以發現,高速公路上的大巴士,越來越多,造型也越來越多變, 越來越花俏。許多客運業者為了吸引客人,紛紛打著總統座椅和五星級服務的口號, 希望能因此吸引越來越多的顧客。綜觀全球,目前台灣高級巴士的車內設備水準,算是相當高的。然而,在這些亮麗巴士外表之下,潛藏著許多不為一般大眾所在意的事情。 交通部民國85年大幅開放國道路權,許多原本沒有合法執照的民營業者(即所謂野 雞車)也紛紛申請國道路權,成為合法業者,再加上一些新成立的客運公司,使經營國 道客運業在短短幾年內快速成長到20多家,使得國道客運這個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 近幾年許多家國道客運業者紛紛向國外採購新車,希望能夠以較佳的搭乘品質(例如車 上個人娛樂設備、按摩座椅…等)以及車況佳的號召來吸引大眾的搭乘,例如像日統客 運、統聯客運、台中客運…等,這些客運都在這一年內購入不少新車,同時也不少業 者在這一兩年內大幅改裝車中設備,希望能夠有更多乘客的搭乘,好比國光客運、和 欣客運、阿囉哈客運、尊龍客運等。而事實上有沒有達到吸引顧客的效果,這就要看 各位有沒有被這些車輛的外表以及車內設備所吸引而前去搭乘。
圖片參考:http://w3.nctu.edu.tw/~u9032014/031101/bus01.jpg
圖2. 若車牌牌照為紅底白字者,則為普通公路客運業,也就是俗稱的「遊覽車」。若是遊覽車非法經營定期公路客運業務則成為俗稱的「野雞車」。另外有部分業者不按照規定任意下交流道載客,尤其是以非法業者 最為猖獗,在各大交流道附近大家都可以看到這個現象。這種現象是相當危險的,因 為各交流道下的平面道路均是交通要道,而這些大巴士因為沒有場站設施, 所以就任意停車、迴車,對交通來說是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此外,亂下交流道更是使行車時間拉長,增加乘客不必要的時間浪費。 現在經營國道客運的業者合法加非法的很多很多,當然,非法業者(野雞車)大家 應該要加以抵制拒絕搭乘,畢竟搭乘非法業者比較沒有保障,而且大部分非法業者的 車輛及司機素質均比合法業者差。當然,合法業者中也有體制較差的公司,至於哪些 較差,當大家下次在高速公路上時仔細去觀察,哪些公司的車比較不遵守交通規則, 任意變換車道、超速行駛、車體破舊、排放大量黑煙、行車不穩(東偏西偏)、司機講 手機、吸煙…等,相信都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唯有靠市場力量才能趕走那些形象不佳 的客運業者,使人民在乘車時獲得最大的尊重。

2005-03-27 07:29: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當街拉客的流鶯、私娼叫「野雞」。在火車票仍一票難求的時代,有一些跑長途的計程車採到火車站拉客湊足一車的營業方式,就被叫「野雞車」。後來非法營業的公路夜快車(省道)因無固定發車地點,須由拉客黃牛在車站附近拉客湊人數,也被叫「野雞車」。取而代之的高速巴士(國道)雖有簡單的車站及車票,也無需再拉客,「野雞車」卻已相沿成習了。

2005-03-26 09:28: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統聯客運、飛狗巴士是屬於合法的客運業者,野雞車的車牌是屬於紅牌車,也就是營業用遊覽車,野雞車通常沒有交通部所核準的路權,合法有路權的客運業者是綠牌車,當然也有例外,例如和欣客運的中高線

2005-03-25 17:53: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因為當時沒在管時, 一堆車到處亂跑, 不是超速就是事故連連, 就像放山野雞一樣, 抓都抓不住, 所以就給它叫野雞車囉...
現在, 統聯, 飛狗都已經就地合法了...不過, 只要不是國光的車子, 大家都喜歡叫野雞車...

2005-03-25 17:51: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坐過野雞車,
如果沒記錯,野雞車好像不是很正統的車行,也沒登記商標
有的車還像校車或是遊覽車型的公車咧!
然後哪裡的站都停什麼客人都接,所以有時候車上的人都滿到用站的

當然票就便宜,風險高,車子也就沒那麼美觀了~
我覺得還是坐有保障的車比較好,不要貪小便宜啦!

2005-03-25 17:43:3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以公路運輸來說,民國三十五年成立的台灣省公路局,除了提供運輸服務之外,更重要的是修築全省公路,以客運營業的收入來補貼修築道路的費用。不過因為「道路」這個最昂貴的生財工具已經由政府舖設完成,因此從民國 40 年代開始就有人偷偷用自己的車輛載客做生意,這就是所謂的「野雞車」,在當時是要嚴格取締的。然而由於許多客運業者在當時台灣省議會的交通委員會中佔有席次,因此政府對於解決野雞車問題非但不用心,還漸次開放客運業者經營夜快車乃至固定路線,逐步為了民營業者進入公路運輸舖路,於民國 69 年將公路局改制為台汽公司,並在民國 70 年修改公路法,開放同一條客運路線可以有兩家以上的公司經營。

簡而言之,就是非法(在當時或現在)在國道上的客運業者均屬之

2005-03-25 17:39:3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虎王 3 · 0 0

早期的野雞車
車上真的有野雞

車上帶著野雞出去玩
當然叫野雞車囉

後來畢竟這樣的營運方式有點走偏門了
慢慢沒落
但是 野雞車=非法經營業者 這個定義卻已深植人心
於是後來只要非正派經營的客運業都叫做野雞車了

2005-03-25 17:52:23 · answer #7 · answered by 迷糊鵰 7 ·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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