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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每月$25000,而我是11月才開始上班(薪資18000)
扶養一個小孩(無教育費)
這樣申報93年所得稅要怎麼報呢??
我們每月平均要繳$4000的保險費
9月份住院生小孩,醫院費用是16000,這可以扣掉嗎?
剛看了別人的算式,還是算不出來到底須不須要繳所得稅耶= ="
拜託各位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2005-03-22 07:14:3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果子寶寶〃☆ 2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保險的話是....
老公$1749 小孩$1180 我$1382
保費誰多誰少也會關係到繳費金額嗎?@@

2005-03-22 07:23:31 · update #1

對了...突然想到 保費我跟小孩的是從10月才保
等於才繳三個月而已

2005-03-22 07:24:48 · update #2

他的薪水我只算底薪而已...
如果要全部包含的話可能要等他公司給他扣繳憑單
我是想學一下如何計算所得稅QQ
學會了以後就可以自已算了^^"

2005-03-22 07:34:32 · update #3

1.所得總額=各類所得合計
354000=(25000*12)+(18000*3)
2.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所得淨額=354000-免稅額-67000
免稅額是什麼?我們家這樣算2人還3人
3.應納稅額=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這個我只不懂累進差額...
4.受扶養親屬是老公+我+小孩三人 選有配偶那個嗎?

2005-03-22 07:49:01 · update #4

4 個解答

依照您去年ㄉ情形,請記得以"老公"為申報人 (以所得高者為準....)公式如下:所得總額=各類所得合計$354000=(25000*12)+(18000*3) 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74000*3人=222000)-(扣除額$75000+$18000*3=111000&標準扣除額有配偶的是$67000元(上述可扣金額為$400000)所以依照現有資料只要您們ㄉ總收入不超過$400000 就不用繳稅ps:如果沒有自用住宅貸款or房租支出ㄉ話,選標準扣除額申報比較划算........Q:免稅額是什麼?我們家這樣算2人還3人?A:當然算3人,(寶寶就算是12月30日出生,都可以算當年ㄉ扶養親屬^^)Q:我只不懂"累進差額"A:請參考:http://www.ntat.gov.tw/tax/new/a02_03e.htm92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稅率及累進差額綜合所得稅淨額稅率級距累進差額0~370,000元6%0370,001~990,000元13%25,900元990,001~1,980,000元21%105,100元1,980,001~3,720,000元30%283,300元>3,720,001元40%655,300元Q:老公+我+三人 選有配偶那個嗎? A:申報人是"老公"受扶養親屬是"小孩&您"(如果所得總額超過40萬,記得公公婆婆or爸爸媽媽也可以當受扶養親屬....)所以免辦結算申報標準(就是"不用填寫申報書"ㄉ標準是全年所得總額不超過$363000元)

2005-03-22 13:15:15 補充:
果子寶寶^^還有別ㄉ問題嗎??

2005-03-22 17:15:50 補充:
^^果子寶寶,請再參考我寄給您ㄉ答案.....

2005-03-22 07:20: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謝謝你們熱心的回答,AMY複製婉君的答案是很不好的行為..會誤導別人= =

2005-03-23 12:24:32 補充:
謝嘍!小鯨魚^^

2005-03-22 11:45: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果子寶寶〃☆ 2 · 0 0

所得知多少統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所有之所得,蒐集的方法有:* 平日紀錄之所得之資料。* 收集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單據。* 運用身分認證機制於網路上下載* 親洽稽徵機關查調所得計算所得總額=各類所得合計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應納稅額=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自行繳納(退還)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免申報  請以全年所得總額(包括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三項條件,表,如果全年的所得總額未超過表內免辦結算申報標準者。受扶養親屬人數→無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五人免辦結算申報標準↓無配偶118,000192,000266,000340,000414,000488,000有配偶215,000289,000363,000437,000511,000585,000 執行業務者的所得核定較為複雜,如未辦理結算申報,經依照財政部頒布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有執行業務所得,除補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罰,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務請辦理結算申報。你先生的所得總額25000*12=300000你所得總額18000*2(11.12月)=36000兩者所得總額為336000元A1標準扣除額,單身的人是44000元,有配偶的則是67000元。A2免稅額(去年)74000*3人=222000A3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36000(沒超過75000的採實際的)=111000故A1+A2+A3=398000(全部扣除額)所以你可以不用繳稅http://www.ntat.gov.tw/tax/new/a06_04.htm保險費、醫療、保費屬列舉部分,如果列舉扣除額大於標準扣除額(67000元)對你才有利,否則就不適用。你沒超過用一般簡式的寫就好了 

2005-03-22 12:49:32 補充:
樓上的amy,你複製我3/11回答的答案後也要把他的所得總額算清楚,不要以為每個人的年收入都30萬。多謝抬舉。

2005-03-22 07:44: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所得知多少
統計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所有之所得,蒐集的方法有:
* 平日紀錄之所得之資料。
* 收集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單據。
* 運用身分認證機制於網路上下載
* 親洽稽徵機關查調
所得計算
所得總額=各類所得合計
所得淨額=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應納稅額=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
應自行繳納(退還)稅額=應納稅額-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免申報
  請以全年所得總額(包括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有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三項條件,表,如果全年的所得總額未超過表內免辦結算申報標準者。

受扶養親屬人數→ 無 一人 二人 三人 四人 五人
免辦結算申報標準↓
無配偶 118,000 192,000 266,000 340,000 414,000 488,000
有配偶 215,000 289,000 363,000 437,000 511,000 585,000

 執行業務者的所得核定較為複雜,如未辦理結算申報,經依照財政部頒布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有執行業務所得,除補稅外,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罰,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務請辦理結算申報。


你的所得總額30萬

A1標準扣除額,單身的人是44000元,有配偶的則是67000元。

A2免稅額(去年)74000*3人=222000

A3薪資特別扣除額75000

故A1+A2+A3=364000

所以你可以不用繳稅







參考資料
http://www.ntat.gov.tw/tax/new/a03.htm

2005-03-22 07:23: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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