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拒絕前往大陸公司被開除!?
因為有家庭因素!所以拒絕
那公司有權力開除我嗎?
如果可以 那對員工很不公平!不是嗎?

如果公司這樣做會被罰的話
那如果公司就是要關掉台灣的公司(環境、成本加市場轉變)
那是否換對公司不公平呢?

2005-03-16 09:04:1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永遠等她 6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其他:工作與就業

2 個解答

公司不會因為你不去大陸而把你開除
但是公司可以做的是把你的bouns都拿掉.讓你知難而退.
家庭因素每個人都有
但是如果你沒有辦法因應環境的變遷的話
那麼你的競爭力就比別人不足
莫怪公司把你當成裁員的第一考量.

又或者是公司可以調出你的通聯紀錄.e-mail通訊紀錄.
您可能在上班時間,公器私用.違反了公司紀律..等等理由

總而言之,公司可以讓你離開的方式百百總.但是絕對不違法.

2005-03-16 13:41: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依勞基法中第十一條規定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另外公司主動開除你,是否有給資遣費,若有,公司不違法
若沒有,就已違反勞基法
資遣費計算標準: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以比例計算之

2005-03-22 11:11: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米亞 2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