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務人員都可以因『自然災害』而請假,小老百姓也可以請嗎?需要什麼證明呢?會不會被扣薪?如果老闆不准,可以抗告嗎?
2005-03-12 18:06:1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愛貓的麵】 7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以下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的說法
問:天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適用範圍為何?
答: 天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係以「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為適用範圍,惟事業機構及性質特殊機構得根據其特性另訂單行規定實施;學校亦得另訂補充規定執行。由於民間作息往往參照政府機關,因此,本辦法實質影響面及於全國。
註:民間事業機構如何比照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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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如何認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十月九日台87勞動二字第○四二七一○號函
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所稱之天災,係泛指因天變地異等自然界之變動,導致社會或經濟環境有不利之影響或堪虞者,如暴風、驟雨、劇雷、洪水、地震、旱災…等所生之災害;包括預知來臨前之預防準備及事後之復建工作均屬之。
2005-03-17 10:46: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難道你颱風來時,老闆有叫你去上班嗎?
2005-03-19 19:28: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QUENCY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