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免稅額是怎麼訂出來的??
是根據什麼才定出那個金額的呢??
有沒有可能把標準在弄高 一點呢~~
2005-03-12 14:46:3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可是政府好像也沒做出什麼好的政績~~
對於效果不張的政府~~
說實在的~~繳的很心痛~~
2005-03-16 07:40:01 · update #1
根據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
第 5 條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以每人全年六萬元為基準。免稅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百分之三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
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百元數四捨五入。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左:
一 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三十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六。
二 超過三十萬元至八十萬元者,課徵一萬八千元,加超過三十萬元以上
部分之百分之十三。
三 超過八十萬元至一百六十萬元者,課徵八萬三千元,加超過八十萬元
以上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一。
四 超過一百六十萬元至三百萬元者,課徵二十五萬一千元,加超過一百
六十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三十。
五 超過三百萬元者,課徵六十七萬一千元,加超過三百萬元以上部分之
百分之四十。
前項課稅級距之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
達百分之十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萬元為單位,未達萬
元者按千元數四捨五入。
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於每年度開始前,由財政部依據第
一項及第三項之規定計算後公告之。所稱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行政院主計
處公布至上年度十月底為止十二個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左:
一 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五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 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十萬元以下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
百分之十五。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五萬元
以上部分之半數。
三 超過十萬元以上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五。
第 5- 1 條 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以第十七條規定之金額為基準,其計算調整方式,準用第五條第一項及第四項之
規定。
前項扣除額及第五條免稅額之基準,應依所得水準及基本生活變動情形,
每三年評估一次。
所以免稅額的基準,是「應依所得水準與基本生活變動情形,每三年評估一次」,但是租稅優惠向來就是行政單位推展政務或解決問題,最喜歡使用的政策工具。我國財政狀況惡化至此地步,以往過度濫用的租稅優惠難卸其責。
2005-03-12 15:12: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ini 7 · 0⤊ 0⤋
現在的免稅額為74,000
是根據現在的物價指數
來評估
弄高一點呀
這可能也不是很好,物價太高,跟免稅額低
我會選免稅額低一點點
今年民生必需品都漲,不知有沒有機會再調高
2005-03-14 13:18: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行政院修訂
立法院通過的
要弄高可要政商關係夠好
可以說服行政院有力人士和立委大力支持哦^^
2005-03-14 10:18: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race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