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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上課,有人問到了{假處權},但沒有人知道,只好來這裡問ㄌ!

2005-03-09 14:31:2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黑 1 in 商業與財經 投資

5 個解答

不知道你問的是不是假處分
我沒有聽過假處權>.<

如果是假處分應該就是有點凍結個人財產的方式....以法律來處理

以下是我找到的資料 可以讓你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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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件
   一、假扣押:為了確保金錢債權可獲清償,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二、假處分:為了防止房屋或土地被賣掉,權利及其他法律關係被變更
         ,可以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三、假執行:起訴後判決確定前,如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主文有宣告假
         執行,得提存擔保金以後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或返
         還房屋等,不像假扣押假處分只執行查封而已。

  管轄
    必須要打官司的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註:本案管轄法院,為訴訟已繫屬或應繫屬之第一審法院。但訴訟現
      繫屬於第二審者,得以第二審法院為本案管轄法院。

  聲請
   一、書寫聲請狀,投管轄法院民事執行處收發室,但已起訴者,則向現
     受理案件之法院民事庭聲請。
   二、聲請狀向法院服務處購買司法狀紙書寫,要寫明當事人,假扣押、
     假處分的原因,請求之原因事實及請求標的金額或價額。扣押的標
     的為房地產時,應附帶提出公告現值、買賣契約影印本、房屋稅證
     明,以便核定擔保金額。
   三、釋明請求的原因,並陳明願供擔保,以代釋明之不足。
   四、須繳納聲請費新台幣壹仟元。

  裁定
    聲請手續及內容齊全時,原則上法院會在三天內裁定並送達。如果文
   件不齊全,必須補正後才可裁定送達。

  執行查封
   一、提存擔保金:假扣押及假處分的裁定書都會定擔保金的數額,債權
           人必須先繳納裁定書所指定的擔保金額以後,才可進
           一步聲請查封債務人財物。
   二、繳納執行費:依聲請執行標的金額繳交千分之八的執行費,但執行
           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繳。
   三、債權人導引至現場查封扣押。查封完畢即執行完畢,就此結案。

  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及撤回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一、聲請:要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的裁定,必須向法院民事庭聲請。要
        撤回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則向民事執行處聲請。

   二、反擔保:債務人可提供反擔保,聲請民事執行處撤銷假扣押之執行
         。但是有別人併案時,假扣押還不能啟封。關於假處分,
         原則上不許債務人提供反擔保而撤銷假處分。假執行的反
         擔保必須在執行標的物拍定、變賣或物之交付前為之才可
         以。

   三、限期起訴:債務人的財產被扣押後,可聲請法院民事庭裁定,命債
          權人限期起訴。如不起訴,債務人就可再聲請民事庭裁
          定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裁定確定後才向民事執行
          處聲請啟封。切勿默無反應,任它扣押好幾年,無法處
          分被扣押的財產,影響自己的權利。

   四、判決確定:債權人勝訴時,可以聲請民事執行處拍賣。如果敗訴時
          ,債務人就要向民事庭聲請裁定撤銷假扣押假處分裁定
          ,裁定確定後,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塗銷查封登記。

   五、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未能實施查封前和解,要領回所提存的擔保金
     時,可向民事執行處聲請發給未執行證明,以便向提存所領回擔保
     金。沒有這個證明書,提存所不准發回擔保金。

   六、假扣押、假處分以後,債務人可隨時與債權人和解,而後由債權人
     具狀向民事執行處聲請撤回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執行,塗銷查封登記
     。聲請狀上所蓋印章,必須與原來聲請假扣押、假處分的印章相同
     。如果遺失該印章,則應提出印鑑證明,或者帶身分證親自來民事
     執行處聲請。債務人無權聲請塗銷查封登記,除非假扣押、假處分
     已經被民事庭裁定撤銷,債務人才可拿這個撤銷的裁定,聲請塗銷
     查封登記。


提供你參考看看

2005-03-09 17:43: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抱歉!是[假除權]

2005-12-11 14:10: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黑 1 · 0 0

要請發問者來說說你的問題是假處分還是假除權了

2005-03-14 13:06: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野鷹 3 · 0 0

第一個在回答什麼...
完全牛頭不對馬尾=.=
這種問題的確要營業員才答的出來

2005-03-10 12:59:5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宏展 7 · 0 0

假除權 

融資股票遇除權時,為保持擔保品之真實價格,信用交易授信機構依「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規定,於該證券除權交易日前6個營業日起,以當日收盤價格為計算基礎,將其權值與證券價格漲跌差額合併計算,若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法定比率時,信用交易授信機構就會通知投資人於期限內補繳差額。

因為融資戶於該融資股票除權時仍享有增資配股的權利,證券商為使融資股票除權後,仍能確保擔保維持率以上的水準,所以有假除權的動作。

是~假除權~才對
買賣股票時有人會買現股,就是買10萬元就交10萬元,
有人會因資金不夠就買(融資),也就是買10萬元只要交4成就是交4萬元,
其它6萬元融資,(也就是向證金公司借錢但要付利息),如果遇上你買的股票
他的公司剛好要除權,證金公司就會先做假除權的動作,以確保他借給
你6萬元的權利...

2005-03-09 17:47: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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