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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發佈了會計準則第35號公報,
請問他的大綱為何,精神又為何?

2005-03-03 12:49:0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6 in 商業與財經 其他:商業與股市

1 個解答

財務會計準則第35號公報「資產減損」將上路,由過去企業可自行決定資產是否重估,改為明定企業財報須依公報規定進行資產減損的評估。「經常性評價」的規範,究竟是提升財報資訊的透明度,還是增加經營階層操縱財報數字的空間,成為投資人與企業共同關心的話題。 「公報的原意是在確定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不會大於可回收金額,比較符合穩健的會計原則,」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秘書長陳伯松指出,根據公報規定,企業將必須經常性的對使用資產加以評價,有減損即須認列,較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客觀價值。 根據公報內容指出,企業在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資產可能發生減損時,必須同時考慮外來與內部資訊。前者包括:本期資產市值的跌幅顯著大於正常預期的折損、資產市場或整體產業環境出現不利的重大變動、利率上升影響資產使用價值的折現率,並使資產的可回收金額重大減少、以及企業淨資產帳面價值大於其總市值等資訊。 至於內部資訊則除了資產實體損毀或過時,其他例如資產 (預期)使用的範圍或方式,造成對企業重大不利影響、或內部報告顯示資產的經濟績效將不如預期等資訊,也都應做為資產減損的評估事項。 有助海外籌資 企業一大利多 對此,學者多認為透過資產減損的認列與迴轉,不但可提升財報透明度,也有助於海外籌資,是企業的一大利多。 然而對業者而言,35號公報最大的困擾,可能在於穩健保守的會計原則與企業強調營運績效表現上的兩相衝突、以及財報可能因此需要隨時調整的問題。

2005-03-03 12:51: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執法悍將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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