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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每次都和我辯,說路口若要左轉,要等到我方紅燈才能左轉,
每每我催他,在綠燈對方無來車時左轉,他便大聲斥責說我不懂交通法規,
我要是綠燈時左轉,一定會被車撞,還不屑的評論說我的駕照應該要被吊銷…
紅燈時不是無論左、右轉都應停下來嗎???

2005-01-17 05:44:5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5 個解答

關於妳的問題,我想這也是很多人的問題吧!暫時不論明年開放紅燈右轉一事,就目前現行的交通法規來論,基本上你們雙方的看法都只對了一半,原因在於對號誌定義及看法產生的誤解所致。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圓形紅燈對車輛的規定如下:(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二)車輛面對與圓形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時,得依箭頭綠燈之指示行進。所以此題答案很明顯,沒有箭頭綠燈指示的情況下,紅燈號誌亮起,不論左轉、右轉,只要超過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都是違規。關於「綠燈時左轉,一定會被車撞」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我們可以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六款的規定中找到答案,『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但這仍須符合該條第一、二款的規定,也就是說要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警察的指示。車輛轉彎所產生路口車禍案件在所有車禍案中佔有極高的比例,主要原因是國人對於交通法規不甚了解,而且根本無禮讓的觀念所致,長期積非成是就會形成錯誤的駕駛行為。以下為相關轉彎的交通法規,供妳作參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二百元以上 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   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者。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者。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者。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   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者。 五、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   在慢車道上左轉彎者。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或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   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不讓轉   彎車先行者。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   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者。第53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 ,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左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警察之指示,遇有交通警察   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警察之指揮為準。 二、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   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劃分   幹、支線或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者,轉彎車應暫停   讓直行車先行;如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   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三、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四、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   道搶先左轉。 五、四車道以上或同向二車道道路,欲右轉彎時,應距   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欲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   或左轉車道;其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   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六、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   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   讓轉彎車先行。 七、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   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   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   應進入內側車道。 八、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   車輛先行。 九、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依   其指示行車。 十一、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紅燈應依車道連貫   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   他車輛通行。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   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   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   他車輛通行。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 道為外側車道。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圓形綠燈 (一)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    示准許車軸直行或左、右轉。 (二)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圓形綠燈准許行人直    行穿越道路。 二、箭頭綠燈 (一)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 (二)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直行箭頭綠燈准許行    人直行穿越道路。 三、閃光綠燈   閃光綠燈僅適用於只有紅、綠兩燈色之號誌,表示   綠燈時段終了,尚未進入交岔路口之車輛及行人儘   可能不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閃光綠燈包括閃光   箭頭綠燈。 四、圓形黃燈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   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五、圓形紅燈 (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    線或進入路口。 (二)車輛面對與圓形紅燈同亮之箭頭綠燈時,得依箭    頭綠燈之指示行進。 (三)在未設行人專用號誌之處,行人面對圓形紅燈時    ,不管有無箭頭綠燈皆禁止通行。

2005-01-17 12:18: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你老公是錯的正確的方法應該是~在左轉不是紅燈或禁止的情況下左轉的車輛要先讓對向來車先走完之後然後快速左轉通過...不然如果要等到紅燈在左轉的話只有前面幾部車能轉而已所有後面要左轉的車不就通通堵車如果都要在紅燈的時候左轉那左轉的車有10輛車的話那綠燈的車道怎麼辦??該停下來嗎?綠燈停~紅燈行~我倒是沒聽過阿!?如果20輛車要左轉~按照你老公的做法一定會大塞車...

2005-01-18 16:34: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基本上,目前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紅燈右轉是違規的行為,不過近來在奇摩看到一年後要改成紅燈可以右轉了
(相關可以去看我之前發問的問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5011102007
問題裡還有附一個奇摩相關新聞的連結,可以去看看)
不過,我想不過是左轉還是右轉,都要禮讓行人跟直行車輛又對!
還有,在十字路口,你紅燈了還"左"轉,很可能會被當成闖紅燈來看待!
不過,如果說你已在變紅燈前已先就定路口中央的轉彎定位,情況就不同了!

2005-01-17 06:11: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有些紅綠燈 都會有直走左右轉箭頭 那些箭頭是以綠色為主,基本上除非有那些箭頭 不然你紅燈左右轉都是違規的..

2005-01-17 06:03:0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原則上,紅燈一定禁止右轉,目前的法規是這樣的,最近在說以後要改紅燈可以右轉,不過目前是不可以的。至於左轉,除非交通號誌有顯示,就以紅綠燈為主,否則的話,對我方來說,紅燈時應該車都要靜止的,不可以左轉,等待綠燈,方才等待左轉,當然沒車的時候,你可以選擇等待等到紅燈再行左轉,不過大部分的人只要沒來車當然就左轉啦,並不違法的!

2005-01-17 06:01:2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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