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房子的所有人如果把房子租給別人的話,那麼他就可以賺房租,
這樣是不是要繳所得稅呀?
可是政府怎麼會知道你把房子租給誰呢?尤其是租給學生的話。

2005-01-08 20:08: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加油加油 6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3 個解答

分成兩部分

首先
確認房客不會在其綜所稅申報時
申報房租的扣除額
不然一被發現不只所得稅要補繳

=>地價稅房屋稅若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會被追捕5年度的稅

再來
若是整間出租
原住戶(所有權人)
須與管區員警保持聯繫
避免被通報為非所有權人自住

以致造成稅捐稽徵處
在核課房屋稅及地價稅時
以非自用核稅
=>可能會被發現有出租事實
=>所得稅被捕稅

租給學生

因目前學生若為受扶養親屬
亦可申報扣除額
所以也會有上面的情形

2005-01-09 05:36: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你的租任契約到法院公證過,那麼房租就會列入收入所得.
如果不幸碰到惡劣房客時,租約沒經過公證,有時候還不容易打贏官司呢.
所以得失之間就要自己衡量了!

2005-01-08 20:50: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

理論上是要繳稅的,但是一般房東租給個人,很少申報租賃所得!至於政府怎麼知道房東把房子租給誰,因為房客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可以將房租用來抵減所得(但是需附上相關證明文件),這麼一來政府就知道房東有相對應的租金收入!當然,房東也不會那麼笨,你跟他要證明文件,他就把他要付的稅金,變相加在租金上(一般為10%)

2005-01-08 20:16: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