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可以從哪些方面分析一家公司與其子公司呢?
2004-12-13 08:11:4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芳 2 in 商業與財經 ➔ 其他:商業與股市
希望可以詳細說明~越詳細越好!
且最好可以運用到會計之觀念喔~
所以這一題點數是二十點呀~
2004-12-13 12:32:50 · update #1
我是一個會計系的學生~所以可以用專有名詞來跟我解釋~謝謝!
我現在手中已經有報表了~但是不知從何看起?從何著手?
2004-12-15 07:39:02 · update #2
每年八月是企業半年報的公告時節,但這些半年報所提供的資訊是真實的嗎?由於目前企業經營模式愈來愈複雜,可能基於各種原因而進行轉投資,而這些轉投資事業的營運規模,可能都超越母公司的營運規模,若僅看母公司的財務報表,實在無法了解整個集團的經營情形。
雖然說子公司及孫公司的損益情形,最後還是會反應到母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中,而且目前許多上市上櫃公司,每月都會公告集團的合併營業收入,讓投資人了解整個集團的收入狀況,但是這樣的資訊對投資人來說仍有不足之處,因此編製合併報表確有其必要性。
日前證期會表示,現行除了金控公司必須依規定公佈半年報合併報表外,目前部份上市櫃公司基於公司治理原則,申請自願於半年報中公開合併報表,對此證期會樂觀其成,將來也將研議推動公開發行公司必須一併公開期中合併財務報表。
所謂的合併報表,是指將母公司主體報表和轉投資事業的從屬公司(一般為子公司及孫公司)報表相互結合在一起。一般來說,合併報表與個別報表所代表的含意不同,可由以下幾個層面探討:
*更清楚表達出集團營運的真貌
當一家企業有兩家以上的轉投資公司,而且持股比例不同時,母公司損益表上「投資收益」這一項會包括認列這些被投資公司的損益,但是究竟各認列多少,單純從損益表並無法得知。
此外,這些被投資公司的獲利結構,也無法從中加以了解,有可能大部份來自於本業獲利,也有可能部份來自於本業、部份來自於非本業,或是大部份皆來自於非本業的營業外收入。例如被投資公司靠賣股票及賣土地而獲利甚多,母公司因此也會認列許多投資收益。
即使由母公司財務報表附註,可以了解被投資公司的個別損益情形,及按比例所認列的投資收益,仍然無法了解這些被投資公司的獲利結構,而這些被投資公司的獲利結構會影響到投資人對於母公司的評價,但在沒有編製合併報表的情形下,投資人可能就沒有足夠的資訊來做判斷及分析。
尤其對沒有接受過正統財務會計訓練的大多數投資人來說,通常都只著重於分析本業的營業利益,對於非本業的營業外收入,例如許多台商基於生產成本考量而在海外進行轉投資設置生產基地,可能會被投資人視為「不務正業」而降低投資評等。如果能夠編製合併報表,則這些營業外收入的轉投資收益,在合併報表上就會被忠實的表達為代表本業的營業利益,不致產生誤導。
*檢視集團間是否有塞貨交易
母子公司之間的進貨及銷貨,或者是其他交易行為,在未順利移轉所有權給予第三者之前,這些交易行為必須加以沖銷而不能加以認列,以避免虛增母公之財務報表的數字。
例如甲公司為母公司,乙公司為甲公司百分之百所持有的子公司,若甲公司銷售四十元的商品給乙公司,假設這批商品毛利率為20%,但是乙公司在編製報表時尚未出售這批商品,則甲公司雖然仍然可以認列這筆四十元的銷貨收入,可是這批四十元商品所產生的八元銷貨毛利就必須加以扣除,一般將其稱之為「未實現銷貨毛利」。
假設甲公司除此之外沒有其他任何銷售行為,則甲公司帳上會認列四十元的銷貨收入、三十二元的銷貨成本,以及八元的銷貨毛利。但是因為商品還沒有真正銷售給予第三者,因此必須再扣除八元的「未實現銷貨毛利」,等將來這批商品賣掉後才能認列「已實現銷貨毛利」。
在母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中,未實現銷貨利益將會被扣除,所以母公司的獲利並不會被高估,可是營業收入卻會被高估。如果透過編製合併報表,則不僅未實現銷貨利益必須加以扣除,銷貨收入也會加以扣除,因此合併報表上所有的會計科目並不會產生高估及虛增的情形。
曾有電子公司的每個月營業收入皆創新高及持續成長,可是卻是來自母公司銷貨給予海外子公司,但是這些產品並沒有真正再銷售給第三者,再加上電子產品價格下跌迅速,這些沒有銷售出去的產品反而使子公司提列了巨額的存貨跌價損失,母公司也因此認列巨額的投資損失,當然最後也造成投資人的重大損失。如果透過編製半年度合併報表,投資人便可以提早發現這種情形,不用等到年度合併報表公佈時才知道,也就可以大大減少損失的機率。
母子公司之間的交易行為其實很正常也很普遍,也不需要完全以負面的態度來解讀。如果合併報表的銷貨收入金額,遠小於母子公司二者營業收入相加,即表示母公司銷貨子公司的產品多數都沒有再銷售出去,母公司透過子公司進行塞貨的可能性就很高。
如果合併報表的毛利率或是營業利益率,遠低於母公司個別報表的毛利率或營業利益率,表示母公司銷售給子公司的產品價格可能偏高,造成母公司帳面上獲利,卻使得子公司產生虧損,有可能是為了美化母公司的本業獲利。雖然說在這種交易方式下,子公司所產生的虧損,母公司仍然必須認列投資損失,並且反應在母公司個別損益表上,對母公司來說其實獲利並沒有影響,但是可能會讓投資人高估母公司的本業獲利能力。
*了解集團的資產負債品質
目前合併報表的焦點都集中在於合併損益表,忽略合併資產負債表,這是沿襲分析財務報表時只重視損益表而較不重視資產負債表的結果。事實上,合併報表中的合併損益表可以了解集團間營運的真貌及集團間的交易真象,而合併資產負債表則可以了解整個集團的資產負債品質。
如果合併資產負債表的應收帳款週轉率大幅減少,即代表子公司的應收帳款帳齡過長,呆帳發生的機率提高。若合併報表的存貨週轉率大幅減少,表示子公司的銷售情形不佳,有可能是母公司為美化帳面而塞貨給子公司,同時也代表子公司提列存貨跌價損失的比率可能會增加。而如果合併報表後的負債比率,較原先母公司個別報表為高,則可能顯示子公司的財務結構不佳,而一般來說子公司借款都必須由母公司進行背書保證,因此這也等於提高了母公司的財務風險。
*半年公開一次更實用
依照目前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在每年四月底之前公告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包括合併報表(如果有達到編製合併報表標準者),對投資人來說,只能等到隔年的四月底之前才能了解企業整體集團經營全貌,有太多的投資風險。
如果能把時間縮短到半年,編製半年度合併報表,公開發行公司比照金控公司,在每年八月底前公告母公司半年報及半年度合併報表,投資人便可以較原先規定提早八個月了解集團經營全貌,大幅降低投資風險。
推動半年度合併報表,應該是一項未來不可避免的趨勢,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在給予上市上櫃公司一段緩衝期之後,應該要予以全面施行。目前最主要問題點,應該是在於八月份時值半年報的公告季節,若要同時公告半年度合併報表,在時間上可能較為急迫,但基於資訊時效性,似乎也不該予以延後,因此企業結帳時間及會計師查帳時間,可能就必須要提前並加快動作了。
2004-12-14 06:59: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1⤊ 0⤋
相信您對合併報表應有初步概念,就是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長期投資及各項債務債權應沖銷。
分析的話應該要看您需要的結果。如果是一般的公司分析,那麼其實採用與一般財報相同的分析方式就可以了(因為它也是財報啊,只是把公司規模擴大,而且集團間交易沖銷掉,透明度較高而已);如果是要分析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關係,建議可以取得母公司原本的財報,就二者的差異進行比較(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的差異就是沖銷數),或是直接看合併報表中的「合併沖銷分錄」,就可以看出沖銷了那些東西,進而可以知道母公司與子公司相互交易的涉入程度、母公司是否利用對子公司銷貨大幅虛增營收等。
至於財務報表附註的部份,因為只是把子公司的加進來,該沖銷的沖銷掉而已,所以參考價值不大,但「承諾及或有事項」及附表的部份可以看出整個集團背書保證(潛在風險)、投資大陸地區的總金額,是可以參考的部份。
2004-12-18 21:18: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imon 2 ·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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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07:36: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可以用Microsoft Exce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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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3 10:28: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