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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老公因詐欺案在偵查階段被收押,延押過一次至今已收押三個月了,請問還要收押多久及訴訟程序,以及何時才能交保?
有抗告過一次了,雖成功但再次開庭時又被還押,那何時才能開庭判定呢?
抗告還押還要再抗告嗎?還是等四個月期滿等開庭就好了?

2007-12-27 08:12: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海王子再請問一下喔..
請問第一次延押庭決定延押的是法官還是檢察官呀?
因為判第一次延押後有抗告一次,還是同一個人再判定..
結果還是判定維持原判...那四個月看守所期滿時,是由誰來判定是否有羈押的必要?
謝謝

2007-12-27 12:02:57 · update #1

海王子
那在法庭上決定判定的那個是法官囉...

2007-12-27 14:14:40 · update #2

我的意思是說開延押庭及抗告成功發還地院重判時法庭上的那個人是法官嗎?

2007-12-27 14:45:49 · update #3

因為抗告成功時又開了一次庭,但是在庭上的感覺好像是決定的那個人硬要收押我老公的感覺,所以想知道那個就是法官嗎?

2007-12-27 14:48:59 · update #4

那現在是不是什麼事都不能做...只能等開庭而已呢?
有沒有什麼方法或方式可以快點交保呢?
還是只能等呢?

2007-12-27 16:14:12 · update #5

3 個解答

**再一個月,延押期滿,如果檢察官沒有提起公訴,看守所在羈
押期滿時,就會釋放被告。如果在這日期裏不管那一天,未必
是最後一天,提起公訴,檢察官把案子移送法院送審,這時已
是偵查終結,這時是最容易交保的,但還是要看法官是否有繼
續羈押必要。
**何時會宣判呢?這要看法官的審理進度。
**如果法官裁定繼續羈押,審理期是三個月,可延押三次,每次
是兩個月。

2007-12-27 18:52:06 補充:
**檢察官不管是初次羈押或延長羈押,都要向法院聲請裁定,檢察
官沒有羈押權。

**四個月滿期前,除非檢察官有起訴,法官裁定是否有羈押必要。
否則,時間一到,檢察官沒有起訴,看守所就要釋放被告了。

2007-12-27 19:26:25 補充:
沒錯,最後案子審理完畢,就是法官要宣判了。

2007-12-27 21:06:57 補充:
沒錯,那人也是法官。

2007-12-28 09:30:56 補充:
**這段時間,除了自己或家屬可以寫具保狀聲請交保外,就是等檢
察官起訴移到法院開審理庭。

2007-12-27 11:45: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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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3 13:59: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是看你老公罪刑有多大.是否有逃亡之虞.等等..

2007-12-27 08:47: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豐益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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