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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收到判決書判刑確定為有期徒刑4個月,罰金折算一日貳仟元....是否有無其他辦法改變?例如:上訴或可申請分期付款等(有無需具備的條件)呢?

2007-12-23 22:28: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收到判決書後,如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 10日
內提起上訴。
**易科罰金折算一日 2000元,一個月就 60000元,四個月24萬元
,由於金額很大,可以向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聲請分期付款。
至於能分幾期?就要和執行科協調,如果有低收入戶證明能分
更多期,最多能分 8期。如果沒有低收入戶證明,能分的期數
就很少了。
**在執行通知書還沒送達前,現在就要快籌錢了。

2007-12-24 08:43: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罰金一ㄍ月27000元4ㄍ月108000至於分期那是書記官再做決定分起付款ㄉ要件很容易通過.年邁ㄉ父母親要照固或是孩子要養都可以辦理ㄉ

2007-12-23 23:18: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國賢 1 · 0 0

基本上判決下來~
依然可以上訴~
罰鍰也是可以分期付款~
但會有衍生性利息產生~
假設你刑期四個月可易科罰金~
若分期支付時間超過四個月~
那超過的部分~將會有利息產生~
至於是否需要具備其它特殊條件~
倒是沒有明文規定~

2007-12-23 22:39: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幸若舞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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