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中老大及老三對父親沒儘到扶養責任.尤其父親中風後既不理睬也不管父親死活.
我是唯一的女兒父親被送老人院沒錢繳費無奈之下我把他接回家照顧.後來也失去了工作.
二哥一個月拿7000元也沒來探望.我一個家庭孩子正需要花錢.我又剛失業老公的薪資又不夠開支.我不知我該怎麼辦?
我該如何用法律來辦理?
請告訴我.謝謝!
2007-12-23 16:22: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家人
我希望得到的是台灣法律的知識與內容.
2007-12-25 03:00:21 · update #1
你的處境, 我很同情. 為人子女, 理應供養及孝順父母, 此乃責任.
現時, 香港並無法例規定子女必需供養及孝順父母.
因此, 子女不供養及孝順父母, 並不犯法.
我建議你向社會福利處求助, 他們會幫助你父親申請政府資助的老人院,
費用比私人老人院便宜得多呢.
此外, 他們亦會幫助你申請一切應有的福利.
2007-12-23 16:54: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YMLo 5 · 0⤊ 0⤋
這裡是香港知識加。你為何不在台灣奇摩知識加裡問?台灣法律與香港不同。
若你是在台灣,可去找慈濟救助。
2007-12-29 09:53: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人間行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