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丈夫財產繼承太太是否可與兄弟姐妹可分家產
2007-12-22 13:51:5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chad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丈夫過世留下一些債務.太太以拋棄繼承,這樣
2007-12-23 18:22:57 · update #1
子女也以拋棄繼承
2007-12-24 05:19:28 · update #2
先生先過世了, 公婆還在
2007-12-24 15:09:29 · update #3
何謂【拋棄丈夫財產繼承】請詳述問題,才能幫你解答。
2007-12-24 00:45:20 補充:
問題來了
你們是否有子女還有資產負債關係,請再說明以便解答。
2007-12-24 01:39:47 補充:
補充說明
妳若以辦理了拋棄繼承則一切權利義務都與你無關了,自然沒有分配家產的權利,但你們的孩子仍然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2007-12-24 10:49:09 補充:
看你的說法應該是妳先生先過世了然後公婆才過世吧?
請再補充一下吧。
2007-12-26 15:22:46 補充:
公婆過世後,你們的子女依據民法仍然有代位繼承權,但是公婆所留下的遺產,媳婦本來就是沒有繼承權的。
民法第1140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2007-12-23 19:45: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人豪 5 · 0⤊ 0⤋
1.(娘家的)兄弟姐妹:跟丈夫一點關係也沒有,本來就可以分!
2.(婆家的)兄弟姐妹:公婆還在,等他們死了,丈夫的孩子可以分!
2007-12-27 13:56: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丈夫過世留下一些債務.太太以拋棄繼承是否可與丈夫兄弟姐妹可分家產
2007-12-23 18:23: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had 1 · 0⤊ 0⤋
拋棄丈夫財產繼承太太是否可與兄弟姐妹可分家產
否
2007-12-22 13:56:0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詩弘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