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的老婆是越南人,上個月幫我生了個妹妹,當我去報戶口時,戶政事務所說:我的老婆來台未滿302天就生小孩,需要證明這孩子是我的及我老婆沒有重婚,叫我回去越南辦一張證明:叫<婚姻狀況證明書>我的疑問是,我該去哪裡辦,文件的內容是什麼,我們試過辦單身證明,但我們已經結婚了,無法在辦請各位知道的大大告訴我們 謝謝!!

PS:還是各位大大知道哪裡可以詢問請幫我留個詢問電話或地址 3Q~~~!!

我們很急如果可以的話請盡快通知我們 再次感謝!!

2007-12-19 06:05:2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酷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1 個解答

問戶政事務所 :
1 - 可否以DNA方式證明親子關係 ?
2 - 結婚證明書中文版有一個格子寫明係第幾次結婚 .
3 - 回到女方越南原戶籍登記地即當初結婚登記地申請,格式跟單身證明一様,只是內由單身證明換成已結婚.

2007-12-19 07:15: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huong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