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罪
判4年5個月
之前有收押4個月
12/13進去服刑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外役監
只要告所我大概多久就好了?
什麼時候才可以假釋出獄?
2007-12-17 13:31:2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雅昕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外役監遴選規定:
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二個月者。
二、刑期未滿五年或刑期在五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二級以上者。無期徒刑執行滿八年或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前羈押期間逾三年而執行滿七年累進處遇均進至第一級者。
三、有悛悔實據,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者。
外役監不得遴選規定:
一、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肅清煙毒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或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四款之罪者。
二、累犯者。但因過失再犯罪者不在此限。
三、因犯罪而撤銷假釋者。
四、有強制工作或感訓處分待執行者。
**所以只要沒有不得遴選規定,在服刑監獄執行超過兩個月,就
有資格申請外役監。
但是外役監不是申請馬上就可以去,而是外役監有缺額時,會
通知全國各監所,看是否有受刑人符合資格者願意去外役監,
到時外役監人員會到各監所選人。因為全國外役監只有兩所,
所以名額有限。
**什麼時候才可以假釋出獄,這是沒有一定的時間。只能算何時
可以提報假釋。因為會不會核准還是未知數。
判 4年 5個月,扣掉看守所 4個月,要再服刑 4年 1個月。如果
以初犯且最優分數算,要再執行 2年 1個月以上,才可以提報
假釋。如果是在外役監執行,那法務部核准的機率就非常高。
2007-12-18 13:4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