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y sees John runs in the park.
see 因為Mary三單動詞加s
run 因為John三單動詞加s 合理阿,為什麼一定要用原形V?
Mary sees John run in the park. 正確句子
2007-12-07 19:52:4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土師 2 in 社會與文化 ➔ 語言
文法的我知道......
簡單說,這句錯在哪?
Mary sees John runs in the park.
因為我是老師,所以
不能回答
有時候文法就是如此,沒有為什麼
3Q
2007-12-11 19:23:52 · update #1
版主您好:
您的問題牽涉到"動狀詞"(verbals)的觀念.
動狀詞包括四種"動詞的變形":
1. 不定詞(to V)
2. 分詞(Ving & Vpp)
3. 動名詞(Ving)
動狀詞本身已經失去"挑大樑"當主要動詞的能力, 卻仍然保留些許動詞的特色(譬如, 它可以有"受詞"), 並轉換為其他的身份(名詞, 形容詞, 副詞)來表達一個句子中所需要的第二個(或以上)的"動態語意"(第一個動態語意由"主要動詞"來表達).
以您的例子來說: 瑪莉看見約翰在公園裡跑步.
第一個動態語意"看見"由主要動詞[sees]來表達, 所以要根據動詞的運作規則: 第三人稱單數主詞, 字尾加[s].
第二個動態語意"跑步", 就不能再用動詞了(一個句子只能有一個動詞), 因此必須用"動狀詞"(當然還有另外的方式, 就是用子句或片語).
那麼, 要選那一種呢?
四種動狀詞不同的含意如下:
1. 不定詞(to V): 多表"目的","意圖", 隱含"未來"的語意(尚未發生)
2. 分詞(Ving & Vpp): 表"主動/進行(Ving)", 或"被動/完成(Vpp)"
3. 動名詞(Ving): 表"功能"或是"把動作當成一個主體"
看起來最適當的是[Ving](現在分詞), 強調所看見的是"正在進行"的動作.
但是如果說話者並不是"強調", 只是"陳述事實", 怎麼辦?
用不定詞, 但是要把前面的[to]去掉.
為什麼呢?
就語意來說, "瑪莉看見"的多半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而[to V]的含意卻是偏向"未來的", 所以老外就把[to]這個標籤拿掉, 來表達所要傳達的語意.
所以嚴格來說, 感官動詞後面要接"不帶[to]的不定詞", 而不是"原形動詞".
您可以用另外一類接"不帶[to]的不定詞"的動詞來思考, 就是"使役"動詞.
I let him watch TV.
She made her son clean the room.
是否也有類似的含意呢?
不過, 樓上大大說得很對, 很多文法實在說不出道理(也許是在下孤陋寡聞).
以上是一點粗淺的意見, 供您參考.
2007-12-16 05:15: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evi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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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動詞』後為什麼要用「原形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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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有非常合理且漂亮的「根本邏輯」。
亦可以一併解決其他相關的「文法例外」。
文法的例外,是「歸納角度錯誤的結果」。
2008-06-17 03:57:52 補充:
另外,關於 have to 的用法解釋,也是要追究其「根本內在涵義」,
就可完全解釋字典裡所有 have 的相關用法!其共通點只有一個喔!
2008-06-17 04:01:16 補充:
英語文的 unreasonable 在於人類「思考邏輯」不能「從心地(自性)」解!
這是末學個人的陋學淺見,僅提供思考方向,供參酌參酌。非常感恩喔!
2008-06-16 23:54: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翰諾 ʕ•̫͡•ʔ 4 · 0⤊ 0⤋
兩位候選人的解釋都很詳盡,特別是第二位的詳細解說不輸課堂上的知識,真是佩服!
至於版主說:因為我是老師,所以不願回答「有時候文法就是如此,沒有為什麼」,可見也是一位求知慾旺盛的人!
如果告訴你,我在北美課堂上遇到同樣的情形,老師也是回告「沒有為什麼,Because English is unreasonable!」 版主是否就不會那麼介意了呢?
2007-12-18 01:48: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ang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