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熟悉法律,沒有在告對方時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現已判對方拘役參拾日,可易科罰金。
請問:
1. 要怎麼提出民事賠償〈家中大門玻璃被打破,本人左臉頰被木棍打傷〉。
2. 需要請律師寫訴訟狀嗎?還是可以去哪裡諮詢然後自己直接上法院?
3. 除了被打破的玻璃以及被打傷的部分可以要求賠償外,發生事件後因一直不敢住家裡而在外面租房子住了半年多,這房租可以提出要對方賠償嗎?
4. 精神賠償指哪些方面,到目前為止已過了八個多月想到那個人的粗暴行為還是會怕的發抖,很當心她會再來騷擾,到時我該怎麼做才好呢?
請大家教教我該怎麼做才好,謝謝!
2007-12-04 12:42:0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納蘭蓉蓉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再請問:因事件有老公引起而禍及我,對方來家裡要老公不成就直接打我,而且是夥同三男一女在我家門口就因為找不到我老公就直接對我用木棍及腳踢要我說出老公在哪裡。
請問這樣算是普通傷害罪嗎?
這樣判參拾天拘役還可易科罰金合理嗎?
這種事最多可以判多久呢?
我是個很普通的家庭主婦,如果連自己家都不能安全的過日子那我還能怎麼生活下去,對判決總覺得太輕了,要怎樣才能讓對方去關上幾天呢?至少要他們知道不是只要繳錢就什麼事都可以去做。
以上是這兩天一直在想的問題,請各位有這方面經歷的指點一下我要怎麼做比較好呢?如果繼續上訴,能加重對方的罪嗎?
2007-12-04 13:09:23 · update #1
每個法院進門處應該都有個諮詢處,你會看到很多人坐在那裡,你進去抽號碼牌或是問穿背心的義工,她們會跟你說如何辦理.
忘記附帶只是會麻煩多開一至二次庭,把妳打贏官司的判決跟一些修理及醫療的證明都一起帶著,至於租屋跟害怕的精神賠償也順便跟你排到的櫃台人員說明,完全免費,她們可能會拿一些訴狀樣品,有的是真實案例,妳看內容,然後把內些形容成跟妳狀況一樣的文字就可以了.狀紙可以當場跟她們買,一張只有幾元而已.寫完後她們會告訴妳投遞的櫃台,繳規費就等開庭.(狀紙最近一定要加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出.)
2007-12-04 17:52:56 補充:
(狀紙最後.....)最字後面是後'字'....(筆誤)
2007-12-04 12:5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0936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