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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已辦好離婚登記.不知該如何撤銷.
因他有外遇.他放不開我.也放不開外面ㄉ.所以現在ㄉ情況很奇怪.所以不知該如何到戶政將這離婚協議撤銷.請達人幫幫我.我不想讓他這麼快活.享齊人之福.

2007-11-18 00:41: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因我跟前夫有協議.因2子年紀很小.所以我們現今ㄉ監護權及扶養權是共有ㄉ.小孩所有ㄉ開支由雙方平均分攤.待小孩明事理由小孩自行選擇.所以我們有個同居協議..(但無明文)
其次是我本身是家庭主婦.這4~5年間並無工作.現任新ㄉ工作於12月間開始.我並無多餘ㄉ存款.可獨立租屋.有請他離開.可是他卻因為無法多付出另一份開支而選擇留在這.而且小孩也一直在找父親.(注我們並無很大ㄉ爭吵所以小孩都還不知道.並且年紀真ㄉ很小.依各4歲.依各2歲)所以自己ㄉ精神壓力也很大.

2007-11-18 09:44:52 · update #1

1 個解答

您的問題很奇怪,不過我試著來回答您希望能為您解惑:
 夫妻兩願協議離婚,以會同在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即生效。是不容當事人因反悔而要求撤銷登記的。只有一種情形,即該夫妻之一方並無離婚之意願,而該離婚協議書是他方偽造的,或是並無有效證人見證而是離婚當事人代簽章的。若是以上訴非法手段達到離婚之目的,當事人是可以提出偽造文書告訴,並在法院依法判決確定後,持該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到戶政事務所撤銷離婚登記,否則是沒有撤銷離婚登記的機會的。
 至於您說因他有外遇,他放不開您,也放不開外面的,所以現在的情況很奇怪。個人也覺得很奇怪。如果您覺得不願再與他們攪在一起,您們已離婚,本就各不相關也不需負夫妻同居之義務了啊,您儘可請他搬離或是您離開的。
 夫妻都已正式離婚,有什麼放得開或放不開的,要真的放不開就別離婚,離了婚就沒有放不開之說,hpp在這兒是說得絕了些,不過事實就是如此。
 您在與他離婚的同時,您已喪失了合法配偶的權利,而他的交友行為也已變成他的權利與自由,他這基本上是自私自利的作法。除非您願意,否則儘可不必配合他的要求。您該如何做,其實您很清楚,只是您不甘心而已,可惜您再不甘心依目前的法律似乎也不站在您這邊,除非您們的離婚有法律上的瑕疵。
 放下吧,放開了手後,您才會有機會有空間擁有,緊握住已不屬於您的,到頭來仍將是一場空。在此祝福您!
以上回答請參酌^^

2007-11-18 04:28: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siehpp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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