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案件是90年犯的傷害致死,判九年關六年,目前在假釋中,還有三年的假釋。他是初犯,請問他的案件有減到嗎?
2007-11-07 14:02: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國輝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依96年犯罪減刑條例第3條規定:
下列各罪,經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之刑者,不予減刑:
一、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但依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減輕其刑者,不在此限。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七條
……
十五、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六條故意炸燬第一百七十三條之物、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五項、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九十條第二項、第一百九十條之一第三項、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項、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百八十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第二百九十六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第二百九十七條、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三百零二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三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三百零二條第二項之罪、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二十條……之罪。
◎你朋友犯的是傷害致死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之罪,又經宣告為九年有期徒刑,超過一年六個月,依照減刑條例是不能減刑的。
2007-11-08 18:19: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不可能.時間相差太久.不是減刑就代表每一個人都可以減刑.因該說是96犯的案件以判刑確定才有可能會減刑.如果每個人都可以減刑那台灣就沒有法律可言不是嗎?
2007-11-08 10:02: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人人人 1 · 0⤊ 0⤋
要看他是依刑法第幾條所判決。
2007-11-08 05:42: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