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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的小孩,他朋友去我阿姨家借住,但是最近他的朋友帶一個未成年得女生來我阿姨家住,
請問我阿姨他有犯法嗎??
還是我阿姨的小孩有犯法嗎??
那誘拐罪會判在誰身上啊??
那位未成年的女生一直不離開我阿姨家,我阿姨感都趕不走耶!!
要怎麼辦阿??

2007-11-05 17:28:1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關於這個部分 有略誘 以及 和誘 之區別
1.關於略誘 乃是違反當事人之意思而加以誘拐 而接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之配之下 而方法是 強暴 脅迫 或是詐術 這裡的強暴指的是強制手段

2.而和誘則是得到被誘人之同意 而加以誘拐

3.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罪論處

但是兩者的共同要件都是 沒有經過監督權人之同意 或使之脫離

關於這個監督權人指的就是 行使親權 或是 有監護之責的人

因此按本法之要件而言 你阿姨並無犯罪 而他的小孩也沒有犯罪

現在的重點在 你阿姨的小孩的朋友帶的女生 有沒有經過監督權人

之同意 如果沒有 那麼你阿姨小孩的朋友就有和誘罪或是略誘罪的

成立之可能

當然為了避免麻煩 請你阿姨跟他兒子好言告訴他們相關問題

因為你阿姨這樣到時候萬一你兒子他朋友跟他女友家庭打官司

難免會讓他牽涉到出庭之相關問題

真的不行 你們就報警 說這個女生逃家 請警察處理


略誘罪: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11-06 16:53: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請對方父母自己來帶,
不知道怎麼聯絡對方父母,
就請警察來帶

2007-11-05 21:16: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請問你阿姨小孩的朋友幾歲?
朋友的女友幾歲?
如果兩個都未滿18歲
雙方父母都要付起連帶責任哦
如果男的成年 女的未成年
那麼男方就要吃上官司了(如有性關係)
至於你阿姨...
如果女方家長以和誘共犯提出告訴就會很麻煩
但是會不會成立要看檢察官了
建議還是告知男方事情的嚴重性
請女方回家吧
如果女方未滿16歲
對方家長又不講理的話
提出什麼告訴 都會非常麻煩的

2007-11-05 18:28: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ulia Wang 7 · 0 0

第 240 條 (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建議!通知女孩子家屬來!帶女孩子回去!

如果發生啥是你阿姨會變共犯!

2007-11-05 17:45:2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目前台灣法律對於誘拐未成年的法條如下

  按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如未成年子女遭人引誘離家,即侵害父母對子女之監護權利,不能無罰。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如未成年子女被人誘拐離家,父母得提出略誘罪告訴。

  如誘拐之人引誘未成年子女離家時徵得未成年子女同意,依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三項更規定:「和誘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以略誘論。」即不得因未成年子女同意即可阻卻違法,仍應依法處罰。

為了自保個人的建議是,被動不如先行動
請你阿姨至警局先備案,也就是自動到警局告知警察
家中有未成年少女住你家卻趕不走

如果你阿姨先去警局主動告知,再請警察通知其家人帶回
如無告知在相關法律上就比較站不住腳
希望這些資料能幫助你

2007-11-05 17:38:0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Mago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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