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假如我朋友被告妨害性自主當時女方未滿16但是我朋友成年..發生了關係而且是二情相願的....對方的家長也知道她們在交往....後來女方懷孕了...把小孩拿掉...朋友的家人仿冒女方家長簽名...現在我朋友被告妨害性自主...家長也被告偽造文書...刑責是怎樣?朋友有心要和解要娶女方.但是女方家長不肯那就要談價錢...如果在談不攏會如何捏?麻煩大家了解的能交交我朋友怎麼做好麻...謝謝各位...
2007-11-02 20:53:37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朋友他也有之前被詐騙集團騙的六十萬....那請問這些要跟法官說麻?也才繳了一年多...他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2007-11-02 21:26:59 · update #1
當時女方未滿16...但是現在是已滿16....當時她們發生關係的的地方都是在飯店....我朋友已滿20....
2007-11-02 21:33:32 · updat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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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10:31: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聖伸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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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14:50: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那位法務助理
中華民國刑法哪條罪名是叫"公訴罪"
我看你連罪名及構成要件都搞不清楚了
還敢來大放厥詞
唉!
請你不要再"誤人子弟"了
2007-11-07 20:36: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宗宗 4 · 0⤊ 0⤋
既然沒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適用優生保健法合法墮胎,
恐還有墮胎罪的疑慮
2007-11-04 13:57:40 補充:
現在能做的補救,應該只有和解了,有助於壓低刑度
(那個001回答,複製他人回答請註明出處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042610605)
2007-11-03 21:29: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1.20歲成年人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
這是公訴罪ㄟ!5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對方不告了,檢察官也會起訴的!
除非跟對方達成和解,法官還是會審理,但可從輕量刑!
如果多告一條妨害性自主,現在法律是一罪一罰,很難處裡ㄟ!
2.談不攏就抓去關啊!
3.怎麼敎?這需要律師辯護啊!
詐騙集團的事情跟這個沒關係
只有對方提出民事求償的時候能跟法官提,表示沒那麼多錢賠
但是之後法官判多少就要賠多少。
2007-11-03 06:08:1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ulia Wang 7 · 0⤊ 0⤋
怎麼辦? 跟檢察官老實認罪是最好的辦法。偽造文書和與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都屬於公訴罪,即使和解也避不了官司,頂多影響法官對於刑度的裁量。
以下附相關法條:
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11-03 00:08:1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Keiu C 6 · 0⤊ 0⤋
男、女成年,或雙方都未成年,在自願的情況下為什麼又叫做妨害性自主罪呢?
A:法律要限制16歲以下的性自主權,因年幼涉世未深
因此立法保護(16歲以下).
那如果今天性交的對象,一男一女,或兩者皆男、或兩者皆女的情況下,在未滿10歲時雙方自願型產生性交,又該判什麼罪呢?
A:性別現行法律沒有侷限(男對男或女對女或男都一樣)
雙方都未滿10歲不適用刑法(刑法14歲以下行為不罰)
應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30條並依48條58條65條處置
在我的理解力來說,妨害性自主罪,是指未經對方同意而強迫性性交,那若是雙方都同意,但性交卻大有問題的話又怎麼稱為妨害性自主罪呢?
一般稱此情形為準強制性交(舊稱準強姦)
更扯的是一個才五歲另一個才七歲,兩個男孩因為看了大人的A片有樣學樣的模仿起來,那這樣該是誰被判有罪呢?
2007-11-02 20:56:47 · answer #7 · answered by LOVE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