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歲.男友23歲
我們決定要公證結婚
只是有一些問題想請知道ㄉ人幫幫忙~
1.公證結婚ㄉ申請表格要去哪裡買?
2.一定要去戶籍地ㄉ地方法院買嗎?
3.如果我們還沒有要公證.只是想先索取申請表格可以嗎?
4.如果我和男友公證結婚.我ㄉ家人會在什麼樣ㄉ情形下發現呢?
(我不想讓家人知道我公證結婚)
5.請問公證結婚ㄉ申請表格需要費用嗎?
2007-11-01 16:04:07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請問是任何地方法院都可以先購買申請表格嗎?
可不可以將表格帶回家過幾天在去登記公證呢?
2007-11-01 17:50:35 · update #1
謝謝大家ㄉ回覆~
不過我補充ㄉ是我最想要ㄉ答案...
1."公證結婚ㄉ申請表格"可以帶回家嗎?
2.非戶籍地的地方法院就可以買嗎?
各位說ㄉ費用是公證時的費用
我問ㄉ只是"公證結婚申請表格"ㄉ費用喔~
謝謝~
2007-11-01 18:25:17 · update #2
我上星期六剛完成公證結婚
可以把我的經驗給你參考
申請表格可以在各公證結婚的法院的網頁下載,不用費用
你高興印幾份就印幾份
也可以去法院買,我記得是2塊錢,應該只是列印費用
當然可以先準備好公證申請表格,時間沒有限制
沒規定拿到表格就非結婚不可
不需要非在戶籍所在地的法院
我先生戶籍在台北士林,我的在台中
但我們是在台北新店法院公證的喔
至於會不會被你家人發現
公證結婚後1個月內需要去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
就是換身分證之類的,屆時需要你帶戶口名簿
這樣的話你家人會不會發現,你自己衡量
不知道你不想讓家人知道你要結婚的原因
但還是希望你能幸福
畢竟結婚不是兒戲
要想清楚喔~ ^^
2007-11-02 05:17: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如有任何有關銀行貸款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
用心服務"貸"您解決任何債務問題,專業理財規劃一次幫你搞定貸款麻煩事,
銀行貸款資訊 - 免費諮詢評估 [ 0986 ※ 377 ※ 776 ],YES貸款理財,歡迎您的加入 LINEID: hot777
專辦:
房屋貸款、民間二胎代償、代墊、土地貸款、民間二胎借款、
汽車貸款、中古車貸款、房屋轉增貸、轉貸降息、信用貸款,,
銀行貸款資訊 - 免費諮詢評估 [ 0986 ※ 377 ※ 776 ]
- -歡迎同業配合- -
如有打擾在這跟您說聲抱歉,敬請見諒。
2014-09-20 02:37: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恭喜您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關公證表格的下載可以前往法院網站或是民間公證人網站下載
因公證屬於法律問題 相關細節可以致電法院公證處或是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詢問專業人士為您講解會更加詳細
向您推薦一個在中山捷運站出口 新光百貨南西店對面的公證人事務所
那位公證人有近18年的法院公證實務經驗
而且很有親和力 或許您可以親自前往感受她的親切與專業
喔 附帶一提 事務所裝潢給人很舒服的感覺 挺溫馨的
給您網址 www.notarylin.tw
www.notarylin.tw
對了 辦完公證還可以逛逛南西商圈 中山北路走一走 吃個米朗其鬆餅挺浪漫的
還有法院跟民間公證效力是完全相同的喔 我不太喜歡法院 總是感覺冷冰冰的
2007-11-05 19:44: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張湯 3 · 0⤊ 0⤋
公證後不被發現很簡單,不要登記就好,
但不登記是違法要被罰款的。
但只要一登記,家裡哪可能不知道..
因為妳得拿戶口名簿和身份證去改配偶欄吶..
除非妳家人從不看戶口名簿的..
2007-11-02 09:56:0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土撥鼠 5 · 0⤊ 0⤋
要先帶"兩位新人ㄉ身分證及兩位年滿20歲證人ㄉ身分證"
及擬定好結婚日~親至地方法院ㄉ公證處辦理公證結婚登記
再來她會要妳填寫一些資料...結婚公證手續費事1000元
假日比較貴一點~
公正當天要有信物交換{項鍊.手錶.對戒都行}
結婚公證書是公證結婚當天整ㄍ一事舉行完~會由法院公證人請尋郎待領!!
結婚日~看不看黃曆都行!!看你們在不在意習俗禮俗
新人雙方年滿20~證人ㄝ滿20歲就可以自己ㄑ...
水水我ㄝ是今年六月才公證結婚ㄉ 喔
2007-11-01 18:13: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Elaine媽咪 3 · 0⤊ 0⤋
可以 到地方法院 公證處 詢問
公證結婚 還是 可以 邀請
親友參加 給予祝福
當家人 申請 戶籍騰本 時
必然會發現
記得 公證結婚 後
還是 要到戶政事務所登錄ㄛ
2007-11-01 16:15: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紹紹 6 · 0⤊ 0⤋
請求公證結婚手續說明
一、請求辦理公證結婚,請事先就下列日期、場次自行擇定(要記得選擇結婚人和證人都能到場的日期)後,向本院公證處提出提出請求:
1.每週上班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時、十一時及下午三時各一場。
2.每週例假日(週六或週日)則為擇吉於其中一天舉行或兩天均舉行,但民俗節日(即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過年)除外。舉行的場次是上午十時、十一時各ㄧ場。
自民國 96 年 7 月至 民國 96 年 12 月辦理公證結婚之假日如下:
96 年 7 月 8 、 14 、 21 、 29 日
96 年 8 月 5 、 11 、 18 、 25 日
96 年 9 月 1 、 8 、 16 、 23 、 30 日
96 年10 月 7 、 14 、 20 、 27 日
96 年11 月 3 、 10 、 17 、 24 日
96 年12 月 2 、 9 、 15 、 22 、 29 日
二、請至少提前三天(須扣除例假日、送件日及結婚日,例如預計下星期一結婚,最遲須於本星期二來送件登記, 即須保留整整三個工作天供法院作業)於上班時間向本處登記。登記之手續得由本人或親友代為辦理。
三、登記時應攜帶下列文件:
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各一份存卷)、印章及證人二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結婚人尚未成年者,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各一份存卷)。需要英文證書者,並須攜帶結婚人雙方護照影本。
結婚人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應提出(1)護照正本、影本一份及(2)單身證明正本(發證機關出具三個月內有效)。單身證明如在國外取得,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再經我國外交部複驗。單身證明如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授權機構出具者,應經外交部證明。
結婚人為大陸人民者,憑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發證機關出具三個月內有效)。
四、下列書表用品請向一樓服務台購買:
公證請求書 一份二元。(新台幣,以下同)
五、將公證請求書填寫後(填寫前請詳閱請求書末端之說明)交一樓服務台登記。
六、結婚公證書中、英文本,均由本處打字。
七、應繳費用:公證費上班時間壹仟元,例假日壹仟伍佰元,需英文證書者另繳翻譯費肆佰元。
八、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按時舉行結婚儀式。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結婚人穿不穿禮服都可以。
九、本處地址:新店市中興路一段二四八號本院新店辦公大樓。電話:(○二)八九一九三八六六
先去公證結婚 ,戶口登記的部份可以晚一點 但是有罰款
以候補登記結婚的時候 戶籍謄本上面還是會以公證結婚的日期為結婚日期
後面加一句 何時會去補登記
不過不論如何, 被發現是遲早的事耶^^
2007-11-01 16:12:5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Joyce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