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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好~我有一個朋友他去美國八年的時間,他已經是美國國民身分,但目前25歲,念大四畢業之後如果想回台灣長住或是工作,有什麼方法可以回來長住??如果服兵役那需要服多久時間??
所謂的當國民兵又是什麼??
他以美國籍的身分回台灣工作納麼服兵役時間都一樣是一年兩個月嗎??請各位幫幫忙~~
如果只想當12天的國民兵要符合怎樣的資格??拜託各位~

2007-10-27 14:26: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amie 1 in 政治與政府 軍隊

2 個解答

首先,按中華民國法律規定:男子滿十五歲以上之役男未服役者不可放棄國籍。我國籍國民,不管是在他國出生或者十五歲前出國的留學生,十九歲入境、或已完成學業未取得國籍者,須要在學証明否則回國就要履行服兵役的義務。
所謂國國民兵是指男子被徵召服役當年,超出部隊所需的常備兵、補充兵員額以外的役齡男子。國民兵又分為三種:

第一、初期國民兵役:以男子年滿十八歲者服之,為期一年,得就所在地施以軍事預備教育。
第二、甲種國民兵役:以初期國民兵役期滿,適合於常備兵與補充兵現役所需之超額者服之,由縣、市政府施以一個月至三個月之軍事訓練。
第三、乙種國民兵役:以初期國民兵役期滿,而未服常備兵役、補充兵役或甲種國民兵役者服之,就所在地施以一個月以內之軍事訓練。
有關國服國民兵役的資格如下:
經徵兵檢查之男子,應區分體位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甲、乙等體位為適於服現役者,應服常備兵現役及補充兵現役,其超額者服甲種國民兵役,再超額者服乙種國民兵役,丙等體位服乙種國民兵役,丁等體位為不合格者免役,戊等為難以判定者,應補行體格檢查至能判定時為止。
所以你的朋友如果要服國民兵役,假如是要服甲種就必須當年役男人數遠超過員額,否則就是體位為丙等,直接服乙種國民兵役。
有關丙等體位的定義如下:
 新的標準將身高和體重指標值納入體位判定
標準,例如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一百七十至一
百七十點九),體重四十點四公斤以下,或一
百一十五點七以上者,將列為免役的丁等體位


 現行規定兩眼視差超過五百度以上者,為丙
等體位,新規定視差超過四百度以上者,即判
定為丙等體位,服國民兵役。

 在支氣管喘息標準方面,新標準規定,支氣
管喘息時有發作,有紀錄且有輕微肺功能障礙
者,或曾於最近一年內發作二次以上,有發作
紀錄及肺功能報告可資証明者,將列為丙等體
位。支氣管喘息經常發作,且有中度以上肺功
能障礙者,列為丁的體位免服役。

 支氣管喘息發作的紀錄,應以區域級以上醫
院或具胸腔內科專科醫師開具之兵役用診斷證
明書及肺功能報告做為判斷的依據。現役官兵
應以區域級以上軍醫院開具診斷書及肺功能報
告書為依據。

 在血壓的標準方面,中度高血壓:收縮壓介
於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九毫米汞柱,或舒張壓
介於一百至一百零九毫米汞柱,經多次測量達
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判定為丙等體位。

 重度高血壓:收縮壓在一百八十毫米汞柱以
上,或舒張壓在一百一十毫米汞柱以上,經多
次測量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判定為丁等體位。

 有關腦部病變方面,癲癇病經診斷確定者,
或是腦部疾病造成人格異常、協調功能障礙、
語言功能障礙、肢體運動功能障礙、視野半側
偏盲、肌緊張不全、肌跳躍或似舞蹈等不自主
運動等,將判定為丁等體位,免服兵役。癲癇
病未能証實且無發作者,應一律服役。

2007-10-27 17:12: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菜英文 7 · 0 0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11-10 03:35: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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