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的朋友是在聊天室認識他
他一直騷擾我的朋友 跟他說援交多好賺 要幫他介紹客人之類的話
請問有辦法制裁這種人嗎(用法律) 因為我真的很討厭這種人
放著也只是讓他繼續去騙別的無知的女孩 有辦法把它抓去關嗎
2007-10-26 22:06:2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我在這補充幾各問題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指兒童跟少年嗎
但是我朋友已經二十幾歲了
現在我已經把我朋友跟他對話的內容複製起來了
請問下一步我該怎麼作?
2007-10-27 18:37:25 · update #1
我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可直接點選進入〉第29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請將所傳送的資料訊息存檔,提供予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2007-10-30 08:55:09 補充:
「現在我已經把我朋友跟他對話的內容複製起來了,請問下一步我該怎麼作? 」請你朋友去當地派出所檢舉對方,如果她不願意,而你檢視朋友的內容並無違法情形,你也是可以充當檢舉人〈證人〉!
2007-10-27 06:27: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風雲再起 7 · 0⤊ 0⤋
黃,毒,賭
引誘,媒介的人
刑度都會重很多
存證,報警
2007-10-27 23:47:59 補充:
這種狀況,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適用的
2007-10-27 16:41: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披絲 4 · 0⤊ 0⤋
這還不簡單,直接去報警,讓警署的阿S.I.R,直接請他去警署吃三明治和奶茶,你看他吃不吃得下去?說援交有多好賺?還要仲介他人援交?知道這罪有多重嗎?
如果不信,來我這看一看.
2007-10-26 22:40: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汗 7 · 0⤊ 0⤋
其實 可以先通知你家附近的警察局 然後假裝答應 跟警察一起去 這樣可以人贓俱獲 那個人想賴也賴不掉了 !!! 可是要很小心就是了 盡量別留下自己的電話 或 住址 不然她同夥可能會找妳報仇的
2007-10-26 22:22:4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