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看守所被關了四個月,後來刑期確定判八個月,再看手所的四個月有算嗎? 還是還要在監獄被關八個月??
2007-10-21 07:20:2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iwako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是四月21日以前的有減刑
應該是八個月減刑為四個月
四個月已關四個月
就不用關了
也有可能有差幾天可易科罰金一天900
2007-10-21 11:37: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飛翔 7 · 0⤊ 0⤋
那當然要算入刑期啊
不然他要是再到監獄多關四個月的話他還可以依據冤獄賠償法去要求賠償啊
2007-10-21 19:09: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黑山豬 1 · 0⤊ 0⤋
**判刑八個月,在看守所羈押的四個月是可以算入刑期的,所以
在原看守所再繼續執行剩下的四個月。不會移到別的監獄。
2007-10-21 08:27: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你好:
在看守所羈押的四個月是可以折抵刑期,
也就是說只剩四個月。
如還有其它問題,歡迎再問
2007-10-21 08:04: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靜態生物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