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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存5萬變50萬時 郵局收據上寫5萬 但我沒蓋章能以什麼方式證明?

郵局能未經當事人同意更改存款資料嗎?

會以什麼方式來討?

如果我說我收據寫錯 是存50萬 而不能更改我資料 需要什麼條件?

證據對我有沒有利?

領出來的錢不還會怎樣?

2007-10-20 21:24:4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你的意思是你存了五萬,但郵局疏忽登錄成五十萬,導致你的存款多四十五萬嗎?
第一、我想存款單一定是你親手所寫,則是一有利證據。
第二、郵局先會聯絡你,請你返回多出的錢。
如果你拒絕返回,首先可能觸犯不當得利。
如果你堅持你存的是五十萬,顯與事實不符,可能也觸犯
了詐欺罪。
所以,郵局也不是笨蛋

2007-10-20 22:19: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別貪心。

小心因小失大~

2007-10-21 10:09: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ntin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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