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綠卡還是條件式 ,至2009年需申請移除條件轉成永久。
想確認到時提出的婚姻證明是否和當初條件式綠卡一樣?
最近我因工作得隻身去外地住在公司宿舍,因為是我很喜歡的工作老公也很支持我去,我們可以通勤看對方或等我有連假再回家,至少每月都會回家,只是先不住家裡,雖然會分隔兩地但我們感情都很好。請問這樣的生活模式會影響以後轉換永久綠卡嗎?會不會造成誤解?或因為工作關係的分居只要提出證明即可,只要婚姻都還正常就不受影響?
2007-10-20 07:38: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 出國留學
如果不提 他們也會問我的職業吧?
我們還沒有小孩.
2007-10-22 05:20:15 · update #1
不會囉, 當你在換成永久綠卡時, 你先生必需簽名表示一切資料正本或影本都是正確的, 這樣就可以了. 不要担心, 只要你當初辦綠卡時是真實的, 現在也就不會太担心了.
2007-10-22 12:51: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建議妳們跟移民局絕對不要這麼說
移民局只看你們同居的證明
不看什麼分居的理由和證明
依妳的情形到時只要一這麼說,很容易讓他們覺得是假結婚真打工
除非你們有小孩了或正懷孕中,那就比什麼證明都更真實啦
2007-10-22 20:43:36 補充:
如果照樓下的大大所說,那就沒事
如果依妳自己前面所說,那就有事
有事與沒事........
一念之間
2007-10-20 15:22: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ircuit藍 7 · 0⤊ 0⤋
在兩年到期前90天內必須提交去除條件式身份(removal of conditional residence)的申請表(I-751),否則綠卡身份會在居留期滿時自動終止
夫妻聯合申請(joint petition) 移除 條件式身份的申請
共同居住的證明:比如共同租約
共同資產或債務的記錄
結婚所生孩子的出生證明
來自至少兩個旁人的宣誓 , 證明他們確實是夫婦
其它可以證明雙方關係的證明:如家庭照片、共同電話單等
2007-10-20 09:18: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J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