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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從北監移至新店戒治所,但他不是受戒人,所以想請問有關接見送吃的跟寫信的問題。另外寄送書籍的話也是跟北監規定一樣嗎? 可以只送吃的不會面嗎?
有人知道移監大概有幾個原因嗎? 在網站上沒查到

2007-10-18 04:17: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ora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他原本是因為其他案子在北監的,跟勒戒一點關係都沒有...

2007-10-18 08:07:57 · update #1

2 個解答

你的朋友並非去戒治的,他是因為獲遴選外役隊或雜役而到新店戒治所去的(所設的分監),所以寄送書信的規定應該是比照北監,至於能否只送吃的不會面,因為各監的規定雖相同但執行的尺度可能就有所差異,因此,你最好問一下接見室比較妥當。

移監的原因有:
惡性重大的違規、意圖脫逃、暴動、所待的監獄擁擠、獲選雜役到分監、自己申請移監等等,依你所述,你的朋友絕對是遴選雜役或外役隊去的,請你別擔心,反而要替他高興才對。

2007-10-18 19:01: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RT 3 · 0 0

**會送新店戒治所的原因很簡單,就是送去強制戒治,這是經過
檢察官聲請,法官裁定的。
**朋友不可以接見,戒治人只限三親等親屬及二親等姻親接見。
不符合接見的人是不能寄入任何東西的,只能在接見室的販賣
部買東西給他。親屬也不能寄入菜餚,菜餚只限特殊節日才能
寄入。書籍只能由親屬接見時寄入。

2007-10-18 12:48:43 補充:
他可能原本就是在戒治,只是有另案要開庭,所以才在北監,庭開完了,就會回戒治所,這也是原因之一。

2007-10-18 04:38: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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