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1. 張三的著作
a. =在自己的網頁上發表=
b. 或 =並未公開發表=
2. 李四得到了張三的.稿件.隨身碟.等
之後.冒名出版之
3. 在法院裡.張三要如何.証明.
a. 這份著作是自己的. 或
b. 自己優先於李四完成的 ?
張三要提供.草稿.或是.word等格式的
電腦檔案..有用嗎 ?
如果.草稿.遺失 或 自始不存在 ?
word等格式的電腦檔案.雖然有歷史記錄.
但不也是可以人為捏造嗎 ?
4. 請提供..實務..的解答
5. 多個科學家.往往在同一個主題上.
作競賽式的研究.
搶先一步.成功.的就能得到桂冠
寄給雜誌發表.緩不濟急.
他們是怎麼作的 ?
6. 網路硬碟的.存檔記錄+內容.
可以當作佐證嗎 ?
7. 電腦檔案.可以作法院公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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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6 17:25:3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Kcid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尚未出版之著作,此時著作之出版與否都不相關,一旦著作完成就是具有著作權的保護,甚至著作在著作期間,都會受保護。
此時,就看誰的舉證能被法院採信
我記得有人教過一個方法,當你著作完成之後(草稿亦可),裝進信封袋中,請郵局在接縫處蓋騎縫章,然後自己寄給自己,一旦有人拿你的著作當成他的,可以在法院呈上這一個信封袋,再比對裡面的著作。
2007-10-24 17:55: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